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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倡议构想。“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新兴市场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博弈加剧、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延缓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的新引擎,是中国当前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有力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与沿线国家在产业链方面的互补,以及中国与沿线国家良好的合作基础,推动了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对外投资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微观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方式之一。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投资在中国经济以及企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因而探讨“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外投资的驱动因素和经济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根据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区位优势和所有权优势是影响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的重要优势。其中,区位优势反映了东道国对于投资者而言在环境方面所具有的优势。所有权优势则是企业在对特定的一个或一组市场进行供给时,所具有的他国企业没有,或者无法充分利用的禀赋。对于区位优势,现有文献大多从单一的母国或者东道国视角开展研究,较少结合具体的制度安排,探讨母国和东道国在金融方面的合作关系或者两国在金融方面的联系程度如何影响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对于所有权优势,传统的OLI 了理论和其他传统跨国公司理论都主要基于资源基础观,从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品牌、技术、无形的知识和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探讨,相对忽略了可能构成企业对外投资所有权优势的其他因素。对外投资的实质是资金的跨国流动,而金融是资金转移的载体。因此宏观层面上东道国同母国之间的金融合作关系能够构成东道国的区位优势,对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发挥重要的影响。作为企业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微观层面上企业的对外投资也受到其融资能力的制约。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包括中国在内的沿线国家大多资本市场相对欠发达,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对外投资的情境下普遍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融资约束。因此企业的融资能力作为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的所有权优势之一,对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也发挥着显著的影响。综上所述,“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情境中,资金融通同时密切关系到投资企业的区位优势和所有权优势。因此,不同层面的资金融通机制如何影响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又产生了怎样的经济效果,都值得深入的探究。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基于资金融通的视角,以中国上市公司的对外投资作为研究对象,探究“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影响因素和经济效果。宏观和中观层面上,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倡议行稳致远的保障。中国同沿线国家的资金融通建设包括促进货币合作、促进金融监管合作以及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因此,本文首先探讨了中国同东道国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签订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中国金融机构的对外投资如何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微观层面上,资本优势和资金融通能力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可以构成中国企业独特的对外投资优势。而完整的资金配置过程通常包括资金从外部资本市场流向企业,以及资金在企业集团内部之间的分配两个重要环节。本文分别从内外部两方面探讨了持股金融机构和接受集团关联担保如何影响“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和范围。此外,股票市场与企业的资金融通和对外投资活动均有密切的联系。本文在探讨对外投资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外投资的资本市场反应,从股票市场的角度丰富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外投资经济效果的研究。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本文以2005-2018年中国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通过手工整理A股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构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数据。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条件逻辑回归模型检验中国同东道国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签订金融监管合作协议以及中国金融机构的对外投资等宏观和中观层面的资金融通机制对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中国同东道国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签订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金融机构对东道国的投资,均能够吸引中国非金融企业对东道国进行投资。并且上述三种资金融通机制对于企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进一步增强。作用机制检验发现,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能够通过降低企业对外投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促进企业对签约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签订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金融风险的传导和降低企业对东道国投资过程中的金融风险。中国金融机构在东道国开设分支机构则有利于缓解其他中国企业在东道国投资的融资约束。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检验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上述三种资金融通机制与中国同东道国之间在其他方面的互联互通水平如何综合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本文分别按照中国同东道国之间的政策沟通水平、设施联通水平和贸易畅通水平对样本进行分组回归。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下,宏观层面的资金融通机制同中国和东道国之间的政策沟通水平在影响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方面存在替代关系。资金融通和设施联通,以及资金融通和贸易畅通在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方面则主要存在互补关系。其次,本文将2005-2019年的A股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数据、接受集团关联担保数据,以及CGIT数据库的A股上市公司大型对外投资数据进行匹配,从产融结合和内部资本市场的角度,分别检验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持股金融机构以及接受集团关联担保两种微观层面的资金融通机制对于企业对外投资的影响。本文在“企业—东道国—年度”层面通过双重差分方法检验发现,“一带一路”倡议下,持股金融机构和接受集团关联担保均能够显著提升企业对于沿线国家的投资总额、平均投资额(集约边际)和投资范围(扩展边际)。同时,由于持股金融机构和接受集团关联担保在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机制方面存在一定的重合,二者在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和范围方面存在替代关系。作用机制检验表明,“一带一路”倡议下,持股金融机构能够通过缓解投资企业的融资约束和增强投资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而扩大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的规模和范围。接受集团关联担保则能够通过缓解投资企业的融资约束和降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而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规模的提升和投资范围的扩大。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检验了微观层面的两种资金融通机制与宏观层面上中国同东道国之间的互联互通水平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外投资的综合影响。通过对样本进行分组检验发现,持股金融机构和集团关联担保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促进作用,均主要体现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资金融通和贸易畅通程度较高的组中。由于宏观层面上的互联互通机制更多地体现为促进企业对东道国的区位选择,而微观层面上的资金融通机制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对该国投资规模的提升和投资范围的扩大。因此“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同东道国之间较高的互联互通水平和微观层面的资金融通机制在促进企业对外投资方面主要体现为互补作用。最后,本文从股票市场和股票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以中国上市公司的大规模对外投资事件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上市公司开展大型对外投资的股票市场反应。通过双重差分方法和事件研究法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显著提升了中国企业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大型对外投资的资本市场反应。同时,这一影响存在企业、行业和国家层面的异质性。具体而言,相较于国有企业,“一带一路”倡议对于企业对外投资股票市场反应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地体现在非国有企业当中。相较于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一带一路”倡议对于企业对外投资股票市场反应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地体现在A股上市公司中。相较于对于其他行业的投资,“一带一路”倡议对于企业对外投资市场反应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地体现在对于交通基础设施相关行业的投资当中。相较于对同中国制度差异较小的东道国的投资,“一带一路”倡议对于企业对外投资市场反应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地体现于企业对同中国制度差异较大的东道国的投资当中。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同沿线国家之间互联互通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本文进一步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同东道国之间的互联互通水平如何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资本市场反应。实证检验发现,“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同东道国之间较高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水平,均能够显著提升企业大型对外投资的资本市场反应。这表明,投资者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互联互通建设具有较为积极的预期。理论方面,本文拓展了微观层面“一带一路”倡议政策效应的因果识别研究,从资金融通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顺梯度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并且为微观企业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提供了更多的经验证据。实践方面,本文的研究有利于为更好地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对外投资,并能够为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