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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全球化和网络技术在商业中的普及使得金钱转移越来越迅速和隐秘,来自犯罪收益的黑钱对以上手段和方式的应用更是淋漓尽致,这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科技商业和犯罪的结合与发展。由贩毒收益引发的洗钱行为逐渐扩散到其他涉及巨额现金交易的严重罪行,从贩毒到走私,从金融欺诈到有组织犯罪,从贩卖人口到艺术品走私,洗钱行为已不再是犯罪行为的终点站,而是成为承上启下的中枢和纽带,在严重刺激犯罪发生的同时,也为下一步犯罪和其他新的犯罪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对洗钱行为的法律评价是打击洗钱行为的前提,遗憾的是,并不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将洗钱行为视为犯罪。有的发展中国家,为引进外国投资,在外商投资政策上给国际洗钱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对洗钱行为上游罪(即原生罪)范围的确定既是一个国家对打击洗钱行为的配合程度,同时也是对不同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无法对其强行划一。无论是在金额、司法区域,还是在刑事法律的规范上,洗钱犯罪在新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下对各国的司法管辖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国内目前对洗钱犯罪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刑法领域的探讨,主要是从制度上健全和完善,以此防止和打击洗钱犯罪,国内司法执行过程中也缺乏实际的洗钱案例可供参考,本文主要是从刑事侦查策略的角度对洗钱犯罪的侦查进行研究,其中也对洗钱的一些刑法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探讨和研究。 笔者将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着重论述了洗钱犯罪的历史起源、发展和危害,着重对洗钱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因为对洗钱发展趋势和作案手法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策略的制定。 第二章综合比较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洗钱犯罪的防范控制与法律评价,主要是对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和作法予以借鉴,加强我国打击洗钱犯罪力度,避免走弯路。 第三章重点对我国洗钱犯罪的现状予以分析,从犯罪构成到立法研究,从法理上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与缺陷。 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主要介绍和分析了洗钱犯罪的侦查策略,从心理分析到案件侦查,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和未来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相关的司法建议。 论述中难免有不成熟之处,笔者希望抛砖引玉,获得更多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