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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由于我国城市商品房价格逐年攀升,“小产权房”的概念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小产权房”的热销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用地上建设的,出卖或出租给城市居民的、带有商品性质的房屋。它以城市商品房25%-30%的价格吸引了众多购房者。目前,“小产权房”已经在住宅面积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成为我国房产体系中一种重要的房产类型。“小产权房”的出现和发展不是偶然的,它反映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现存制度之间的矛盾、法规制度和现实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我国城市土地供给不足,而农村土地却大量闲置;城市居民人均收入高,住宅面积小,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低,住宅面积大甚至部分宅基地无人居住;城市的开发商从房地产经济中获利,而拥有土地的农民却只能依靠耕种土地获得微薄的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市场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增强,他们利用现有制度和法律的灰色地带创造性地发明了“小产权房”这种房产类型,打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主动参与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由于当前小产权房的流转交易并不具备合法性,因此很难单纯依靠公开的数据对于小产权房产生的现状进行研究和分析。
本文针对上述情况,从法律层面和经济学层面两个方面去分析小产权房产生的机理,特别是运用经济学原理进行分析时,本文通过构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和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两个模型分析政府、居民和农民三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并求解出最终的博弈结果,这与当前的社会现状是一致的,即政府不允许小产权房的产生,农民愿意出让小产权房;如果政府对于小产权房没收的概率没有达到一个很高的比例(本文的均衡结果为75%),那么部分城市居民还是会选择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产生机理的分析是本文较之以往研究的一个创新点。之后本文结合现实的案例分析,对于目前出现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小产权房试点进行归纳和总结,找出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存在的一些缺陷。最后,本文对于当前关于小产权房产生的现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国家关于土地和住房交易制度的修正和完善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