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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一直围绕着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制度层面的改革展开,希望通过制度层面的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尽管从改革的效果来看,农村金融市场已经产生一些积极的变化,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仅仅从制度和经营管理体制层面展开的改革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市场长期低效率的特征,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仍不能满足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农村经济的需求。这种从供给的角度开展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思路,与长期以来中国农村正规金融组织机构的建立具有遵循国家偏好而不是农户需求的倾向,同时由于农户的影响力低下,使农户金融需求特别是借贷需求,无论在制度上还是理论实践上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近年来,中央政府在农村金融改革措施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转向深化从需求角度出发提出农村金融创新的思路,试图从根本上改变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不匹配等诸多问题。但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国内学术界对于农村金融需求的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才出现一些相关的实证调查分析,目前理论界对于农村金融需求的研究仍很不充分。本研究首先在准确界定农户的信贷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户信贷需求进行分类,将农户的信贷需求分为名义信贷需求和有效信贷需求,其中,名义信贷需求包括完全满足的有效信贷需求、部分得到满足的有效信贷需求和潜在信贷需求。通过基于直接诱导式询问方法获取的农户信贷需求调查数据,本研究将实现对农户信贷需求水平和特征的完备、准确识别。其次,本研究还将重点分析农户正规信贷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农户正规信贷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的原因。再次,本文还将针对农户信贷需求的研究,特别是未得到满足的信贷需求以及潜在信贷需求,寻求积极的农村信贷创新,并基于典型的农村信贷创新的案例,分析通过农村信贷创新的方向和路径。最终,本研究将从需求视角提出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为6个部分,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研究内容一:农户正规信贷需求的有效识别该部分首先将农户的信贷需求分为名义信贷需求和有效信贷需求,其中,名义信贷需求包括完全满足的有效信贷需求、部分得到满足的有效信贷需求和潜在信贷需求。实地调查的农户数据显示,在有名义信贷需求的303个农户样本中,44.55%的农户名义信贷需求完全得到满足;18.15%的农户没有完全获得申请的贷款,信贷需求得到部分满足;37.30%的农户属于具备潜在信贷需求的农户。研究内容二:农户正规信贷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实证分析农户正规信贷需求的影响因素时发现,户主受教育年限、户主年龄、农户教育支出、农户参与金融市场程度的变量——以往贷款经历等变量显著影响农户正规信贷需求的满足程度;同时,在影响农户名义信贷需求表达的因素中,户主年龄、家庭负担系数、耕地面积、固定资产价值、农户对农村信用社信贷合约了解和接受程度的代理变量——以往贷款经历、是否农村信用社“信用户”等变量均显著影响农户名义信贷需求的表达,能够激发农户潜在信贷需求。研究内容三:基于激发农户潜在信贷需求的信贷创新在当前的农村信贷市场中,出于对交易成本、抵押物要求以及风险偏好的考虑,农户往往会隐藏其信贷需求,主动退出正规信贷市场。该部分通过对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近年来试点的“阳光信贷”贷款模式典型案例的分析,理论分析表明这种创新性的信贷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当前抑制农户信贷表达的因素——非利息交易成本过高、抵押担保要求以及失去抵押物的风险等,从而可以激发农户潜在的信贷需求,促进农村信贷市场供需均衡的实现。未来农村信贷市场创新的方向应当是针对当前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利率承受问题;二是信贷风险问题;三是贷款交易成本的问题。通过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有效地降低信贷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和缓解信用风险、自然风险带来的信贷风险过高的问题是未来农村信贷市场创新的一个最主要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