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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02年第二次阿富汗战争之后阿富汗国内的警务改革为线索,以2005年《阿富汗宪法》为分水岭分别介绍国际社会主导下的阿富汗警务改革和阿富汗政府主导下的阿富汗警务改革,并提取主要特点归纳主要特点,以警察角色的定位作为一个切入口剖析阿富汗警务改革中的经验教训,并展望其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前景。全文分为四个部分,重点是第一部分,字数两万余字。第一部分是阿富汗警务改革的综述,主要从实证主义角度和结合警务改革理论出发,具体介绍国际社会主导时期(2001年至2005年),包含德国的警务教育援建、意大利的司法改革援建、英国引导下的阿富汗缉毒警察改革以及解除非法武装活动;阿富汗政府主导时期(2005年至今),包含阿富汗国内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阿富汗警察训练中心的建立和阿富汗民族特色的警务制度的尝试。第二部分是阿富汗警务改革特点的归纳总结。通过对阿富汗警务改革的综述,揭示阿富汗警务改革对国际援助的依赖性、对复杂民族结构的矛盾性和对阿富汗传统文化的冲突性。这三个特点都始终贯穿整个阿富汗警务改革之中,其中对国际援助的依赖体现出阿富汗警务改革先天不足的原因,民族结构和宗教传统文化的冲突时阿富汗警务改革最亟待改变和缓和的重点。第三部分是基于阿富汗警务改革特点的归纳,以警察角色定位作为切入口系统阐述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困境,即准军事化角色定位所导致的后果。并从内外两个部分翔实剖析缘由,阿富汗国民警察的文化素质低下、警员装备落后、警察薪酬低,任务风险程度高,伤亡惨重,由此警员招募工作受挫;同时由于准军事化角色定位造成治安秩序相对稳定的地区普通刑事案件犯罪率提升,民心尽失,警民关系极为紧张。此部分最后揭示阿富汗警察准军事化角色定位的根本原因,即西方世界在援建阿富汗过程中更为关注自身利益,让阿富汗警察充当“廉价开枪人”。第四部分是介绍阿富汗警务改革未来发展的方向和针对其警务改革困境教训阿富汗政府和国际社会所提出的对策。具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打击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回归社区服务管理,是对准军事化角色定位的一种纠正和反思;第二军警联合建立精英队伍,由于阿富汗大部分地区依然是治安秩序混乱无序的状态,这些地区完全依靠军队常规的巡逻维稳也是不够的,应当也配备相应的警员,在常规巡逻作业中发现有普通刑事案件也可以及时的解决;第三结合地方习俗进行改革,这是阿富汗警务改革成果的关键所在,早期阿富汗警务改革是完全遵从西方传统的警务改革,由于价值观和阿富汗传统宗教文化相悖,改革者曾经企图进行强势植入,但成果收益太低才转向融入民俗式的缓和改革,比如阿富汗政府进行的奥巴凯(Arbakai)警务制度的设计便是阿富汗警务改革中的一个巨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