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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的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与此相适应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也在快速推进。在我国社会二元结构已被逐渐打破,城市就业市场已经完全向农村劳动力开放,土地对农民生存保障功能越来越弱化,农民生存依赖的多元格局已经基本形成,户籍制度改革在紧锣密鼓推进的社会背景下,挖潜农民闲置宅基地,推行宅基地退出,将其复垦为耕地,置换成城市发展所需要的建设用地,这样的改革,满足了在不减少耕地的前提下,保证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双保”目标,符合国家节约、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解决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和利用效率低下的难题,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新路径,纷纷试点农村宅基地退出,形成了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模式,尤其以天津、浙江嘉兴、成都温江及重庆等地为典型代表。但基于我国并没有对宅基地专门立法,现行《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退出问题也并无任何界定,致使宅基地退出缺乏法律规制,各地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工作缺乏统一的制度依据,导致了各地的试点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总结目前宅基地退出试点工作的经验,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实现宅基地退出制度的顺利推广就显得很有必要。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一般问题。主要对宅基地退出的基本问题进行阐述,包括宅基地退出的概念、面临的现实困境和宅基地退出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实证分析。以几处目前国内比较典型的试点地区作为落脚点,介绍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的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浙江嘉兴、天津、成都温江以及重庆等试点地区值得借鉴的经验,如,出台有关宅基地退出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模式推广宅基地退出、重视配套措施保障退地农民的生存生活。同时,也发现其中暴露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现行法律缺乏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相应规定、违背农民意愿、宅基地退出产生的增值利益分配不公、对退出宅基地的农民补偿不合理、缺乏与宅基地退出相衔接的社会保障措施。笔者结合实践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三部分,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对策与思考。该部分以第二部分的分析为基础,提出破解农村宅基地退出现存问题的对策,主要包括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建立和完善增值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及采取一些能有效促进农村宅基地退出的相应配套措施。综上,本文主要从宅基地退出的概念、现实意义、现实困境等基本问题出发,分析若干典型试点的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且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从而,期望能够实现宅基地退出制度的顺利推广,破解目前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等现存问题,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