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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犯罪地域化是近些年在各地犯罪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现象,网上甚至出现了犯罪之乡地图,表明犯罪人大量集中在某些地区出现,而同一地区的犯罪人会实施同一种或几种犯罪,由此导致网上产生了“类型犯罪地域化”是否真实存在的讨论,以及是否因肯定“类型犯罪地域化”的现象而由此产生对某地“污名化”的后果。笔者据此,综合所在东阳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受理案件类型、地域等信息,经过比较分析得出结论,考察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的原籍地后会发现“类型犯罪地域化”确实存在,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可以作为判断某种犯罪是由哪里人实施的参考,但应当将其作为一种现象,而不是一种学理上的界定。其实质上体现出的,是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分子—农民工群体在社会转型期,在城市当中,由于城乡差距的存在、文化冲突、制度不健全等原因,与城市文明产生激烈碰撞,矛盾的激化导致了犯罪的激增。本文重在农民工犯罪问题原因的分析,分别从制度、经济、文化几方面进行了分析,同时针对以上原因,提出了解决类型犯罪地域化问题,也就是农民工犯罪问题的几点对策。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结合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历年收案数据,分析了类型犯罪地域化现象的存在,并提出类型犯罪地域化应当作为一种现象加以讨论,本质上体现出的是农民工问题。第二章从制度、经济、文化三个方面分析了类型犯罪地域化产生的原因。由于社会制度的欠缺,主要包括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的缺失,以及贫富差距的存在导致农民工心理失衡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农民工犯罪问题的出现,同时运用文化冲突的理论来解释农民工犯罪问题的出现。本章为本文重点讨论章节。第三章提出了类型犯罪地域化问题的解决之道。主要从第二章的原因着手,从制度完善、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结合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解决农民工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