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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入21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爆发了一系列的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从“9·11”事件、SARS爆发、印度洋地震海啸到禽流感流行等等,使得加强公共危机管理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和接受。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进入了全面的转型阶段,同时也进入了公共危机爆发的高发期。如何避免、应对公共危机,如何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已成为中国面临的紧迫而重大的课题。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转型期,中国政府应该建构一种问责理念下动静结合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本文首先阐释了危机和公共危机的涵义和特征、公共危机的诱因以及公共危机管理的涵义、分类、宗旨和原则,接着描述了中国目前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加以了分析。在此基础之上,笔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讨了中国政府构建问责理念下动静结合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所谓问责理念下动静结合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在社会转型期中国政府要建构一种切实可行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它必须以问责理念为指导,将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结合起来,其目标在于使公共危机管理者能够做到公共危机爆发前的预防预警,公共危机爆发后的决策应对,公共危机消退后的恢复重建,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危机给公民和社会带来的伤害和损失。 对于构建这一模式在实践中的路径选择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强化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构建权责明确的组织系统;制订周密完备的应对计划;建构畅通准确的信息平台;开发可持续的人力和物资准备;建立公正透明的问责机制;完善权威规范的法律保障体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