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厦门PX事件开始,我国先后爆发了大连PX事件、宁波PX事件和云南PX事件,除此之外,什邡事件、启东事件等一系列的环境群体性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我国民众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也让我们看到了政府环境决策中在对待民意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民众环境意识日益增强的当下,政府环境行政决策却试图避开民意进行决策,这种环境决策方式在最终的执行过程中当然就很容易遭到民众激烈的抗争。民众的激烈抗争致使政府不得不重新作出决定,新的决定改变了环境决策的结果,符合了民意的要求,但却又陷入了新的决策困境中——只要民众发动群体性事件,基于多数人形成的民意就会成为决策的唯一依据。为改变这一决策困境,增强我国环境行政决策的合理性,本文从PX事件中民意分析的角度出发,提出在环境决策过程中应当甄别民意,审慎的对待民意。并从协商民主的角度为完善我国的环境决策机制提供建议。文中对民意与环境行政决策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民意与环境行政决策概述。通过对民意内涵的界定、本文写作角度与公众参与角度的辨析、环境行政决策的概念界定、特征的界定,从整体上把握民意与环境行政决策。第二部分,环境决策认真对待民意的必要性分析。首先,政府认真的对待民意是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其次,区分不同民意,认真对待民意有利于实现环境正义;再次,民意对我国的环境行政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现实的困境下认真对待民意有利于环境行政决策摆脱困境。第三部分,结合我国相关的环境法律制度,具体分析PX事件中的民意折射出来的我国环境行政决策在对待民意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PX事件中不同民意的分析,了解事件中民意的实质以及民意的多元性,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政府环境决策行为在对待民意上的存在的缺陷。第四部分,为我国政府环境决策理性地对待民意提供建议与对策。在明确了如何甄别民意、使民意表达更为理性途径的基础上,提出构建环境决策中民意博弈的平台,通过民意之间的沟通、协商、妥协成为最终环境决策引以为据的民意,防止环境决策被某种民意牵引从而产生不当的环境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