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研究——基于武汉市调查的分析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uhem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的不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类: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我国也不例外。不定期劳动合同是国际上较普遍采用的一种劳动合同种类,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定期劳动合同在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国际上大都采用了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主的模式,而定期劳动合同只有在特定的条件才能够使用,其在适用范围、签订次数等内容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我国,劳动合同虽然也划分为以上三类,但我国现行制度实际上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与地区是不相符的。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开始推行于1986年,固定工时代的大背景导致了劳动力市场流通性不足、劳动力资源结构配置固定且落后的局面,加以长期以来对劳动合同期限制度意识的淡薄,导致了在实践中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推行遇到了阻碍,由固定工向劳动合同转变的过程中,本应成为市场常态的劳动合同反而变成了一种带有倾斜保护意味的福利性的合同,导致不定期劳动合同失去了其本应有的稳定劳动力市场的意义与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定期劳动合同为基本模式的制度缺陷开始暴露,其产生的负面效益日益明显,劳资双方的矛盾日益激化,这说明现行的制度已经不能够很好的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与我国人口结构以及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以往对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已经无法满足当代需求,过去对该制度的温和改良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应当从本质入手对问题进行更彻底的分析。  通过社会适应性和可持续性指标对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进行评估,现行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在社会适应性上较为契合,但可持续性不足。现行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基本合理,但配套制度尚有欠缺,可持续性发展的适应性有待完善。本文从纠正发展方向、完善制度漏洞两个方面着手对现行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能够达到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目标。
其他文献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讯技术的普及,创造出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方式--网络政治参与。目前,网络空间构成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维度,互联网已经深深嵌入到中国现实政治之中,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