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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健全有效的民事执行制度是顺利实现权利人的权利,保障实体法的正确实施,体现法律强制性的基础性制度。在我国,由于诚信理念缺失、执行环境不佳、执行体制不完善、执行措施不力等诸多内外因素的影响,执行难成为困扰我国司法的难以忍受之痛,并逐渐变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法院为此从执行管理体制、执行机构、执行权运行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执行工作改革。执行难虽有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并未得到根本解决。近几年,全国法院探索了一种解决执行难的新路子,即建立强制执行威慑机制。这一创新性举措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国家立法的充分肯定。目前对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理论研究尚显薄弱,鉴于此,本文就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并对完善强制执行威慑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执行威慑机制概述。笔者首先讨论了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概念和意义。然后从理论、现实和法律三个角度阐述了当前建设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三大依据。第二部分为强制执行威慑机制在我国的实践及初步评价。这部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全国法院建设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实践情况。分别就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积极探索建设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实践路程作以总体描述和概括。二是对当前的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初步评价。先是对建设强制执行威慑机制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客观的评价,然后指出了制约和阻碍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因素。第三部分为完善我国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议。在这部分,笔者从四个方面重点论述了如何建立健全我国的强制执行威慑机制。树立正确的理念是建立和实施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前提保障;完善相关立法是强制执行威慑机制存在的法律基础;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措施体系是该机制的核心内容;有力的监督制度和适度的救济制度也是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