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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业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就业和农民工市民化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由于受中国传统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业富余劳动力在城市实现就业,他们的职业虽然是城市工人,但身份仍是农民,并用“农民工”这一概念来指称他们。农民工虽是城镇建设的中坚力量,然而始终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劳动力相同的待遇。这不仅影响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影响到社会稳定和谐。因此,如何有效地为农民工提供公正公平的就业服务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加强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初步研究。首先,从基本蕴涵、价值指向、实现途径等三个方面对马克思社会公正观内涵进行了解读。社会公正是“所有人”共同享有的公正,是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相统一,是彻底消灭阶级的公正,是保障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公正。这种公正通过为人们提供基本价值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维护平等公正、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其次,分析了马克思社会公正观视域下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表现,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差别、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工自身权利、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再次,通过分析我国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现状,梳理了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中存在的不公正问题的表现,并从歧视性因素、体系性因素等方面分析了造成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公平公正就业服务的原因。最后,基于马克思社会公正观的指导,提出了构建我国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认为应从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法规政策体系、加强财政支撑、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优化就业服务环境等方面来构建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