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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分离问题和民主转型困境是困扰多民族国家发展的两个重大主题。在许多国家,这两个问题同时存在,且相互影响,是一对世界性难题。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苏联和东欧国家纷纷进行政治转型,用多党竞争制取代了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同时,苏联、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分裂成22个国家,紧接着在新独立的国家内又引发了民族分离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带头脱离苏联的俄罗斯遭遇了车臣分离主义运动的严重威胁,脱离南斯拉夫的南联盟最终一分为三:塞尔维亚、黑山、科索沃。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以“颜色革命”和“阿拉伯之春”为名在东欧、中亚、西亚和北非部分国家进行的民主转型,带来的是:格鲁吉亚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民族分离问题的恶化,乌克兰东部哈尔科夫、卢比斯克、顿涅茨克等俄罗斯族地区分离运动的爆发,埃及、利比亚、叙利亚等国的民族分裂、教派冲突、内战。这些现实例子说明,在一些多民族国家,民主转型(特指转向多党竞争制的西式民主转型)与其民族分离问题存在密切关系。这相应地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民主转型会在这些国家引发或恶化民族分离问题,而在其他一些多民族国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美国、澳大利亚、瑞士等国?民族分离问题对民主转型有何影响?这些国家的问题带给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对这些问题的提出和研究,不仅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民主转型与民族分离关系问题的研究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学术课题,不同发展程度、不同地理环境、不同历史文化的国家,如西班牙、土耳其、尼日利亚、缅甸、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菲律宾、泰国以及俄罗斯、乌克兰等国都曾在民主转型过程中面临民族分离甚至国家分裂的风险。这些国家在民族结构上存在共同点,即国内的多个民族各有其相对独立的集中居住地,有自己的语言、宗教、传统、习俗等,甚至有自己独特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这一共同点可被界定为“聚居型多民族结构”,存在这种结构的国家可被称之为“聚居型多民族国家”。在现代多民族国家,民族聚居、散居或杂居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而将之提升为一种国家分类方式,即进一步将多民族国家区分为聚居型多民族国家和散居型多民族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对分析多民族国家的民主转型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从这一概念和方法出发,上述几个问题可归结为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与多党竞争制是否兼容的问题。 本研究选取了斯里兰卡、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我国周边的五个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之所以选这五个国家,主要与本研究出发点有关,即研究成果能够为我国的发展和安全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引以为戒的教训。在研究方法上以“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为分析工具,通过五国案例研究,详细展现聚居型多民族国家民主转型与民族分离之间的互动关系。论文结构分为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在横向结构上,导论提出问题,第一章围绕“聚居型多民族国家”这一核心概念建构本文的理论框架,并对相关概念做出界定。正文依据民族结构的不同将五国划分为“两族对峙型”和“多族对峙型”,斯里兰卡、泰国、菲律宾属于前一种类型,缅甸和印度尼西亚属于后一种类型,两种类型下五国又各具特色,因此正文将其作为五个单独案例分别成章。最后总结结论。在纵向结构上,首先,描述每个国家“聚居型多民族结构”的特征,包括主要民族的地理分布、行政区划、语言、宗教、文化、历史等,然后回顾和梳理这一民族结构的构建过程及其民族关系,这是探讨每个国家民主转型与民族分离问题的历史渊源与背景。其次,分析多党议会制在每个国家的构建过程及其特征,展现聚居型多民族结构对民主转型的影响。再次,论证受聚居型多民族结构影响下的民主转型是每个国家民族分离问题产生及恶化的重要现实原因;反过来,分析民族分离问题对民主转型的影响,进而展现每个国家民主转型困境与民族分离问题的交织及相互作用。最后,论述每个国家最新一轮民主转型以来,中央政府推动民族和解的努力和效果。每章小结会对每个国家民主转型与民族分离问题的关系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思考。 本文的结论是:第一,聚居型多民族结构是民主转型引发民族分离、甚至国家分裂的基本条件,散居型多民族结构产生此类问题的风险相对较小,如美国、澳大利亚等。但这并不是说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一定会导致民族分离,甚至国家解体。聚居型多民族国家在民主转型时是否产生民族分离问题以及问题的严重程度如何主要取决于聚居规模、宗教、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跨界民族、语言、文化、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性的耦合作用。这有助于解释为何有的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产生了民族分离问题,而有的聚居型多民族国家就没有此问题,如瑞士、柬埔寨。类似地,这也有助于解释为何在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中,有的民族会产生民族分离主义,而有的民族则没有。比如斯里兰卡有6大主要民族,为何只有斯里兰卡泰米尔族表现出强烈的民族分离倾向,这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民主转型对其造成的利益损害最大,而应该是上述几个因素在民主转型的刺激和影响下的综合作用。其它民族,如泰国的马来族、菲律宾的摩洛族等亦是如此。另外,本文强调了民族分离问题是聚居型多民族国家民主转型的重大风险,但并非说聚居型多民族国家民族分离问题的产生或恶化全然是民主转型引发的。 第二,民主转型在斯里兰卡、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五国民族分离问题的产生及恶化过程中大都扮演了负面角色。其内在逻辑主要在于:选举制度的“多数原则”容易形成主体民族控制型民主(Control Democracy);政党制度的“民族化”容易使政党竞争异化为民族竞争;民主转型带来的自由化使得政治参与无序、混乱,中央政府无力控制局面。在上述情况下,一些民族的民主诉求和民族分离的倾向便结合在一起。因为争取民主是为了摆脱强权,当这个强权是一个外来者时,摆脱强权的努力就首先成为摆脱异族控制的努力,在这样的国家,民族分离、争取独立就必然成为民主诉求的第一步。需要说明一点,分离民族不一定是少数民族,还有可能是主体民族。在一些国家,如本文所研究的五国,主体民族除了长久把持议会、行政、司法等国家权力外,对少数民族大都实施的是“同化”和“控制”的政策,因此,在这些国家,主体民族一般倾向于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分离问题通常发生在少数民族身上。而另一些多民族国家,如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等国,掀起民族分离运动的反而是主体民族,如前苏联的俄罗斯族、前南斯拉夫的斯洛文尼亚族、克罗地亚族等。这主要是因为原属国的主体民族精英认为其经济利益受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掠夺”,充当了“奶牛”角色,民族利益受损,因此要摆脱少数民族的“汲取”,争取独立。叶利钦等俄罗斯领导人便利用这种俄罗斯民族主义情绪进行了选举动员,并获得成功。 第三,民族分离问题及其引发的冲突、内战、恐怖袭击等是五国民主转型及民主巩固的主要障碍。内战爆发后,激进的泰米尔分离分子和僧伽罗民族主义者都极力破坏中央政府为推动民族和解而进行的宪政改革试验,使政改几乎全部失败,民族和解遥遥无期。马来穆斯林分离问题在泰国民主转型中成为不同政治势力用以政治竞争的手段,不断发生的暴恐事件成为军方干预政治的口实。缅甸的民主转型在民族武装割据下举步维艰。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民族分离问题成为军人独裁政权的重要合法性来源。 最后,通过对这五国的案例研究,可以将民主转型与民族分离的关系大体总结如下:在聚居型多民族国家推动民主转型,实行多党竞争制,容易引发或恶化民族分离问题,反过来,民族分离问题会阻碍民主转型及民主巩固,可能造成相关国家民主制度的瓦解,导致军事独裁(或其它形式的威权政治)。随后,民主力量与分离力量有时会交织在一起,共同反抗独裁。然而,当再次开启民主转型,恢复多党竞争制时,民族分离问题可能会复发、恶化,对民主转型及民主巩固再次构成威胁,最终造成相关国家民主倒退和民族分离问题恶化的双重困境。 因此,这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聚居型多民族国家推动民主转型必须要慎重,民主化道路一定要适合本国国情,循序渐进。对于我国来说,在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同时要警惕颜色革命,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并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不只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内在要求,而且是维护我国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