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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强化政府官员的行政责任,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热潮在全球范围内悄然兴起,成为世界各国公共改革的主要趋势。而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今天,推行和完善行政问责制,既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构成,也是完善责任政府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2003年“非典”事件以来,现代意义上的行政问责制在我国正式启动。在经历了2004年到2008年的问责风暴之后,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相继颁布了一大批有关行政问责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的行政问责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依据。中国的行政问责制已经从萌芽期逐步走进了制度化发展阶段,行政问责制在实践中所取得的效果有目共睹。但我国的行政问责制从产生发展到今天毕竟还不足十年时间,且又受限于大的体制环境的制约,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先天缺陷和后天不足,尤其是在地方政府层面,问题更加突出。在当前,深入研究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和发展动向,探寻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理论困境和现实挑战,寻求在我国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路径对策,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而这也正是本文写作的目的所在。本文从五个部分进行写作: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对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进行总体概述,然后有针对性的对目前国内外的理论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最后提出本文的总的研究思路和所运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基本理论部分。主要对本文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逐一论述,分析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的要素构成,并指明其产生和运作理论基础和学理渊源,从而为下文中问题的展开搭建理论平台。第三部分是对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度的现状分析。文章首先结合重大行政问责事件和相关行政问责思想,对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的演进过程进行系统论述,其次通过对深圳市和郑州市行政问责制的运行状况进行典型分析,概括性的评价了我国地方行政问责制的实施效果。第四部分系统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推行过程中的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从外部运行环境、内部构成要素等不同角度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炼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为问题的解决和制度的构建提供依据。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所在,针对第四部分所提出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的双重路径:一方面,从大的背景环境入手,逐步改善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运行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运用微观视角,对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的各个构成要素进行逐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