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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必然将被改变使用性质,作为城市用地使用。在这个过程中,伴随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向国有土地所有权转变的过程。从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研究角度来研究土地征收补偿的课题属于公民财产权保障制度和国家补偿法的研究内容。鉴于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是以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因此笔者通过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背景和制度本身的考察,来研究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和补偿方式对被征收者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应当采取何种征收补偿措施。以期能够对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本文的正文分为四个部分,除了引言和绪论外,各章的结构为:第一章主要讨论我国农村征收补偿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其理论渊源,为下文分析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做好理论准备。第二章结合实例简析农村征收补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为完善我国的农村征收补偿制度做好理论铺垫。第三章主要以国外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经验简析为蓝本,结合我国的实际,汲取对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有益的经验。第四章主要就丰富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措施做分析研究。本文认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以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生存权为目标和原则的。这一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受到制度效益评价、政治体系改革、征收者相关利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较多因素影响。随着相关背景的变化,对被征地人员生存保障方式也由一次性经济保障逐渐向长期社会保障等多方位、可持续保障转变,保障范围愈加充分。但仍有众多不完善之处:一方面,保障途径仍以一次性经济补偿为主,保障缺乏综合性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从实际情况来看,被征地人员对补偿方案若有不同意见,其权利的诉求仍无合理途径。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征地范围、补偿基本原则、补偿方式、救济途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力求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能更好的保护被征地者权利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