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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国结束福利分房政策,进行住房货币化改革。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屋竣工面积、房地产销售面积、房地产价格持续上升,与此同时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也呈现出较明显的区域性。房地产价格波动无疑是城镇居民最关心的生活焦点之一。房地产价格在波动的同时,也出现区域性联动现象,即房地产价格发生区域性传导、扩散现象。如何把握我国区域性房地产价格波动和传导机制,成为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分析的核心问题是区域性房地产价格波动和传导机制。通过选取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以及宏观经济等相关数据,通过建立面板数据回归模型,研究分析我国区域性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基础性和非基础性影响因素。通过实证分析,我国四个地区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差异性较大。由于东部地区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数据和实证结果更加具有典型性。因此,选取东部地区来分析我国区域性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传导机制。本文将东部地区划分为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和其他地区,并且选取了东部地区的三大增长极—北京、上海和深圳作为分析价格传导的中心城市。通过时间序列数据的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实证分析三大增长极对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传导机制,即"波纹效应"。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三大增长极对其他城市具有单向的传导效应;三大增长极房地产价格之间互不影响;三大增长极的传导效应随着地理距离变远而变弱。本文随后给出波纹效应的几种合理解释,较为全面分析传导机制。最后,本文对前面的分析进行总结并且提出了一些政策参考,主要包括:(1)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需,因地施策,采取稳健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2)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科学、完善的房地产业指标体系,发布具有公信力的房地产相关数据,公开商品房开发的成本等。(3)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利率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4)在充分考虑地区房地产市场规律的前提之下的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有针对性的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