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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背景下,频发的大规模侵权事件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破坏,传统的社会治理体系无法妥善回应复杂的风险治理需求,社会治理体系亟待创新。责任保险的嵌入,以多赢的契约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预先设定多元主体的权责安排,使矛盾解决效果有相对确定的预期,不用再经历复杂的谈判、协商确定救济方案,从而降低治理成本。责任保险参与社会多元共治,不仅实现事故发生后的损害赔偿救济,更是借助其市场化机制,将社会矛盾纠纷在法治框架内实现有效化解,但其功效取决于良好的法律机制。因此,在社会多元共治的条件下,如何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契约型权责利分配机制?如何建立多元主体平等协商博弈平台?本文旨在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基于上述思路,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对上述问题展开分析:导论以大规模侵权风险对社会治理的挑战为切入点,提出本文所关注的问题与研究对象,并对相关文献予以整理并评述,以此作为本文的研究基础。第二部分探讨社会治理的目标和风险社会的挑战。首先,介绍了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和价值取向,为下文的论述提供理论前提。其次,论述风险社会对社会治理的挑战。大规模侵权事件是风险社会的极端表现,制约了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维护带来挑战。第三部分从法律和制度角度梳理了现有相关救济机制对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应对和局限,以此为逻辑基础,提出责任保险应对大规模侵权事件的新思路,并论述责任保险与社会治理的协调功能。第四部分通过对近年的大规模侵权事件的统计,分析这些事件的共性与发生原因,进行类别化的概括总结,得出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适用价值与适用场景。第五部分在上文的基础上,提出在社会多元共治条件下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建议,并从基本原则、法律机制构建予以详细阐述。我国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法律机制构建,应从多元共治角度出发,构建“自愿加强制”二元结构的责任保险模式、责任保险参与多元共治的权责法律机制、多元主体协同法律机制、强制责任保险垫付责任法律机制,以期对大规模侵权事件的治理有所裨益。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社会多元共治体系框架内论述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法律机制,以多赢的责任保险契约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并通过对近年的大规模侵权事件统计分析,构建更系统性的多元共治模式,从多元主体的权责分配法律机制、多元主体协同法律机制构建的角度,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