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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在西方发达国家己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程。自上世纪80年代,深圳市成立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以来,住宅物业管理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混乱到逐步规范的发展过程。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它已成为城市管理、社区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鉴于在住宅物业管理中,政府、企业及社会的关系界定较为复杂,而我国又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阶段,目前住宅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是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社会能否和谐稳定的关键。因此,本文以政府(第一部门)、企业(第二部门)、社会(第三部门)为立足点,分析政府、政府与物业服务企业、政府与业主及业主自治组织在住宅物业管理中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政府对住宅小区热点、难点问题处置能力不强,住宅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业主自治管理效果不理想。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三个层面:我国住宅物业管理法制建设不健全,住宅物业管理行政机构系统化程度不高,行业管理和政府监管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通过比较国外先进的住宅物业管理模式,总结了可借鉴的经验。同时,本文结合本市住宅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政府在住宅物业管理中,应完善住宅物业管理法规建设,提高住宅物业管理行政管理机构系统化程度,健全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机制、行业补贴机制、人员培训机制,引导业主实现规范化自治等建议,以期达到政府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共建和谐社区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