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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是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实施代建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在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中,引入市场主体作为代建单位,通过签订合同使代建单位对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环境等控制目标承担民事责任,以代建单位的管理代替行政管理,从而克服政府投资工程中管理机构臃肿、专业化程度低、腐败滋生、超概算、超规模、超工期等弊端。代建制从本世纪初开始在全国各地全面试点,虽然各地的具体作法有许多不一样,但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试点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厦门、北京、上海、深圳四种模式,均有各自的优点。代建制改革开始至今,理论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工程管理领域,至今相继有许多研究成果发表。但在代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上,系统、具体的论述则尚为鲜见。由于缺少法律方面的研究,代建制运行过程中的一些权利义务问题未得以域清,造成改革进一步推进的障碍。为此,本文试图从法律定义、模式分析、法律关系、合同构成、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代建制进行审视和分析。本文共分七章,简介如下:第一章代建制的产生及发展主要介绍工程管理的基础知识,如国际流行的工程管理的方式、我国传统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模式。本章描述的目的在于交待代建制产生的背景,以及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采用代建制的必要性。由于介绍代建制目的的需要,本章还着重论述了代建制主要适用于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的的原因。第二章代建制的法律含义通过对学者作出的代建制定义进行比较,结合代建制的目的和法律特点,提出代建制的法律含义。第三章代建制的运营模式及法律特征介绍代建制在厦门、北京、上海、深圳的不同运营模式,从各地制定的代建规定着手,分析各种模式的法律特点。本章为代建制的法律关系及法律适用的论述作了允分的铺垫。第四章代建制的法律关系主要按民法学法律关系理论对代建制主体、内容、客体分别作了论述。因为代建制是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方式之一,与行政法律的规定和适用关系密切,本章也涉及到了行政法的有关内容。第五章代建合同法律分析本章虽以合同分析命名,但实际仍是法律关系论述的延伸,论述了代建制法律关系的性质,也即是代建合同的性质。第六章代建制的法律适用与实践焦点论述了代建制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其法律解决之道。代建制改革现在还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在现行法律规定中难以找到明确的答案。但在代建制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又必须依靠现行法律规定,分清权利、划定义务、明确责任。本章提出这些问题并进行了相应的论证。第七章我国代建制的不足及立法建议由于代建制的法律关系、法律适用都已在上文中进行了论述,并在论述时提出了相应对策,本章没有进行重复,而是在宏观上论证了代建制的缺陷,并就其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