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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它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焦虑和担忧。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面临着重大挑战和考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水平,推进有关机构和职能整合,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改革,对食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有了重大调整,从多部门各管一段,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权责整合。在当前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如何理顺关系、形成合力、打开局面,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效。这就需要深入研究监管规律,完善监管体系和政策法规,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因此,对“大部制”改革下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机制,容易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互不作为的现象,这种监管机制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为此,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将“大部制”改革方案作为重点。本文认为,正在实施的“大部制”改革方案与我国国情相契合,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过去由于监管职责不明确,而监管任务又非常繁重,很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监管机构不够健全、监管机制不顺畅、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因此,改革统一整合了相关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重新配置机构和人员,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本文通过对分段监管和全程监管两种机制的对比,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转变,重点研究了改革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推动作用。本文以温州市为案例,通过对温州市的个案分析,指出温州市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构架及特点,并进一步指出现行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接着本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对改革前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化的分析和对国外有关国家先进经验的探讨,提出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五个方面来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对策建议。食品安全监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还需要社会力量的监督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