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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长期存在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广大的中西部地区拥有大量的自然资源,然而经济发展却大大落后于东部。这个现象非常符合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兴起的,基于实证分析的“资源诅咒”假说。本文首先应用“资源诅咒”理论假说,通过1991—200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对西部地区的资源开发强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计量检验与分析,发现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西部地区的资源开发强度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之后本文在计量模型中逐个加入了物质资本投资、人力资本投资、对外开放度、科技创新等控制变量,发现这种资源开发强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负相关依然存在,研究结果支持了先前关于中国省际存在“资源诅咒”现象的假设。关于“资源诅咒”现象产生的原因国内外研究很多,本文认为中国省际存在“资源诅咒”现象的重要原因是中国特殊的资源产权制度,研究中国省际的“资源诅咒”现象必须从资源产权这个逻辑原点开始,这也是中国省际“资源诅咒”区别于其他国家地区同类现象的重要特点,而这恰恰是当前研究的一大空白。由此本文提出了“中国式资源诅咒”的理论假说,认为中国资源产权国有,加之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大量收缩至上游资源型产业,是造成中国省际存在“资源诅咒”现象的重要原因。为了证明此假说,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有关资源产权的法律文献,明确了我国资源产权的发展脉络与现状。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我国资源产权改革迈开了一大步,从“转让使用权”阶段发展到产权“可交易”阶段,但是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性质并未改变。在资源税费改革方面,我国的资源依然存在着税基小、税率低、征税管理不规范和税费不平衡等问题,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国并未要求资源企业上缴“资源租”,这导致大量的资源收益实际上留存于资源国企。之后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中国资源型国企大多存在于垄断行业的现实,构建了一个国家、资源企业、企业员工的三方博弈模型,说明了在国家缺乏有力监控的情况下,这些大量留存于企业的资源收益并不能有效支持西部的经济增长。这主要是由于资源型国企将产业链延伸的资金更多的投资于更靠近消费市场的东部,资源型国企内部存在严重的X—非效率,同时资源型国企也无法给西部带来很多的就业机会。最后本文结合先前的研究结论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