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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企业、个人、和政府由于存在“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出现了大量失信行为,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而需要从理论上对信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这样才能切实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种种失信问题。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对信用的定义、产生与发展、分类等相关概念进行研究。重点分析了信用行为产生的基础,产生失信行为的根源,以及解决途径等问题。“信用”一词最早起源于拉丁文“Credit”,原义为信任、信誉、相信,后被引入英文。广义上的信用通常表现为一个伦理学范畴,是指经济主体之间,以谋求长期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履约行为。最早的信用行为产生于劳动与分工合作时,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从最初的商品信用发展到货币信用,直到现代各种各样的信用形式。信用行为的产生有以下几个原因: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心理是信用产生的伦理基础;二、产权制度的建立是信用行为产生的前提;三、契约制度是信用行为产生的制度基础;四、经济主体重复博弈的结果同样导致信用行为的产生。目前,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个人和政府出现了大量的失信行为,具体表现在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企业的“三角债”,政府官员的违规行为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产生失信行为的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产权制度不明晰,使得经济主体出现了短期行为;二是契约本身的不完备性,信息不对称,使得合同的一方对另一方由于不了解而产生失信行为;三是重复博弈中影响人们策略选择的因素同样也影响到信用行为的产生,这里同样涉及到信息不对称和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针对上述原因,我们解决信用问题途径有以下几种:一、信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需要加快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二、在产权制度建设方面,明晰的产权制度是信用产生的基础,明晰的产权是人们追求长期利益的动机,因而要尊重并有效的保护产权;三只有法律制度才内容提要能对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因而还要制定和完替相关的法律建设,形成信用的法制基础.三、因为政府信用是其他信用的基础,所以维护政府信用同样重要。首先政府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助于企业和个人产生信用行为:其次政府要大力扶持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完善信用制度,以及法律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