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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征地成为农民与地方政府互动中的主要内容。从微观的征地过程来看,农民从征地拆迁所得的补偿是与地方政府之间讨价还价后的结果。本文拟以常熟市中央商务区开发中对泰慈、九里两村的征地拆迁为个案,在“国家与社会”的框架下,运用“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方法,从农民行动策略的视角出发,研究征地中农民的不满及为争取补偿采取的策略。
我国的征地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之后几次对《土地管理法》的调整只是在补偿倍数上作了相应提高,对农民的补偿仅仅从安置其生活的角度出发,没有考虑土地具有的生产和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征地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政府凭借强制性的征地政策占据主导地位,农民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方式把农民推向陌生的就业市场,同时又缺乏医疗和养老保障,被征地农民不得不面对严酷的生存压力。
在这次对泰慈、九里两村的征地拆迁中,农民们采取各种策略要求增加补偿。根据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一个群体想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对政府施加影响,必须采取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才会有成效。在我近两个月的调查访谈中,却没有看到农民有过此类行动。一般农民根本无法承担上访所需的费用,他们寄希望于村里的其他人可以出面为同村人争取利益。但是那些有能力的人又不甘心自己努力的成果被所有人分享,他们所做的只是为实现其个人的物质利益。个人的理性导致了集体的无理性。“生存伦理”解释了农民的这种行动逻辑,出于自身生存状况的考虑,农民更多的会采用斯科特所谓的“弱者的武器”和“隐藏的文本”形式来争取增加补偿。而这也只是农民在别无他法情况下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