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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监狱制度视角下的行刑社会化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行刑社会化对国家、监狱而言,意义深远。行刑社会化、人道化、文明化已成为国际社会监狱行刑改革的重要潮流,在一定意义上,监狱走向法治、人道和文明,其实是一个国家真正文明高度的象征。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监狱一样,我国监狱也存在服刑人员监狱化,产生监狱人格的问题。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整体程度偏低。监狱本身的一些体制,如监狱分类、服刑人员分类、监管管理体制等,滞后于时代。传统一些行刑社会化方法,如社会帮教、教育改造等,面临瓶颈,不免流于形式。而新发展的行刑社会化途径----社区矫正,也尚处于探索阶段,其大力推广的条件仍未成熟。通过分析历史、现实,审视监狱本身机制、人员结构,可以清晰的发现作为监狱行刑社会化的主体,即监狱民警,在当前行刑社会化中所处的角色。而服刑人员作为监狱行刑社会化中最终的输出,在整个体系中,受哪几个重要因素影响,也可见一斑。 从宏观而言,政治的考量与经济的需求才是监狱行刑社会化真实的推力,人道主义只是监狱行刑社会化的一个正当化的理由。从微观的角度来看,监狱行刑是体制、民警、服刑人员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推进,需顺应政治、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体制、民警、服刑人员三者的权益,方可真正取得成功。做到这一点,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一是监狱服刑人员劳动薪酬制度的建立;二是监狱和服刑人员的科学分类;三是教育改造的合理化及社会化;四是民警过程绩效的探索;五是服刑人员出狱前的重新犯罪危险性评估;六是监狱民警的再社会化教育。通过这些制度建设,为监狱增加安全的砝码,为监狱民警卸下沉重的心理包袱,为服刑人员建立走向社会的信心,最终促进服刑人员从监狱走向社会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