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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解决人民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校贫困生就业问题关乎家庭减负重担,一直备受各界人士关注,而高等教育亦被视为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摆脱贫困的最佳途径,“高等教育脱贫论”是否成立、寒门子弟读书是否无用等一系列社会敏感问题尚存疑虑。江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较多,因此,研究江西高校贫困生就业状况及其对家庭经济减贫效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基于此,本研究旨在通过运用“实证调查+量化测算”的研究方法,对江西五所高校的贫困生进行调查,探讨高校贫困生初次就业的收支状况及其对家庭经济的减贫效应,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研究发现,第一,江西五所高校贫困生就业状况良好,就业率均在80%以上,整体就业率达到85%;第二,受不同就业地域就业收入与支出影响,高校贫困生对家庭经济贡献上限存在差异,选择在一线城市及沿海地区就业的贫困生对家庭经济贡献的上限高于在其他地区工作贫困生,这意味着在大城市工作的贫困生就业后有更强的能力促进家庭经济实现减贫。第三,在调查的255份有效问卷中,从贫困生就业帮助原生家庭经济减贫的潜在能力看,有78.04%的贫困毕业生就业收入大于日常支出,其收支余额,即家庭经济贡献上限为正数,说明大部分贫困毕业生具备帮助原生家庭经济减贫的能力,但其能力存在明显差异;其次,从贫困生就业对原生家庭的实际经济贡献来看,就业后对原生家庭有实际经济贡献占78%(有199人),其中67%的人对家庭的实际经济贡献超过了各地区贫困县脱贫标准线的平均值(3457.87元/年),占总样本数(255人)的52%,可以认为,高校贫困生就业后对家庭经济脱贫的客观达标率达到52%;另一方面,从主观满意率看,有近83%的贫困生认为自己就业对家庭经济实现了减贫。第四,高校贫困生性别、在校期间所学专业、毕业后所选择的就业地域、本科类型与就业时长、原生家庭致贫原因等方面在其家庭经济减贫效应上存在异质性。理科类专业及女性群体高校贫困生就业对家庭经济减贫效应较大;选择在一线地区及沿海城市就业的贫困毕业生对于家庭经济减贫效应较其他地区更大;另外,一本、二本、三本贫困毕业生对家庭经济减贫效应大小依次递减,而从就业时长来看,就业时间长的高校贫困生对家庭经济减贫效应大于就业时间短的贫困生;比较致贫原因发现,因病致贫以及自然灾害因素致贫的高校毕业生对家庭经济实际贡献最大,几乎等同于家庭经济贡献的上限。可见,无论从贫困生就业对原生家庭经济贡献上限、实际经济贡献,还是客观达标率和主观满意率来讲,大部分高校贫困生就业后对原生家庭经济具有减贫效应。基于此,国家应持续发展高等教育,毫不松懈推进教育扶贫工作;高校要充分发挥其就业指导的价值,结合社会人才需求科学制定高校人才培养计划,为贫困生提供精准就业帮扶,同时,要加强贫困生群体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贫困生个人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贫困生应主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致富本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