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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运用社会大管理的策略,加强社区高危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是上海建设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和法治化城市的必然选择。为此,政府在主导执法职能的同时,适应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打破执法的封闭性,凸现社区矫正的开放特征,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预防犯罪体系建设思路。培育成立了民办的非企业非营利性质的社区矫正社团——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了社工帮教项目。社团秉持“尊重、平等、接纳、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理念,与政府职能部门的严格执法相辅相成,成为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本研究在分析上海社区矫正社团的现状、地位和作用等基础上,结合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从社区矫正社团的运行状态、行业地位及其作用,以及政府与社区矫正社团的关系,法律法规的完善等角度,来探讨如何发挥好社区矫正社团的矫正、帮教功能,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并增强其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以供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参考,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