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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多年来,为破解“三农”问题,政府除了运用财政政策之外,日益重视金融功能的发挥,然而现实中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所承载的政策目标实现程度不够理想,可持续发展能力也遇到了挑战。为深入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中产生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思路,文章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的兼顾问题进行了研究。
本文在梳理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首先界定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及双重目标兼顾的含义,阐述了双重目标兼顾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理论上说明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应同时兼顾双重目标。然后运用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调研数据,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实证分析。其中,在社会目标实现程度的分析中,第一部分支农减贫效应分析中利用我国西部地区11省4976户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将样本农户划分为贫困线以上农户和贫困线以下农户,运用Logit模型和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进行对比研究,发现商业性支农贷款对贫困农户的收入增加具有负向作用,对非贫困农户的收入增加影响具有正向作用。同时农户教育背景、政治关系资本、家庭规模和贷款需求构成了农户能否获得贷款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应当实施瞄准性的金融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农户脱贫及脱贫农户致富,同时要注重农户贷款能力的提升。第二部分支农效率分析中,选取2006-2013年我国7家农村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运用基于DEA方法的Malmquist指数分析方法测算支农效率,发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在不断提升,但是缺乏稳定性,支农效率仍有很大的提升和改善空间,另外,各家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变化差别比较大,应根据自身实际做出调整和完善,以有效提高支农效率。在经济目标实现程度的分析中,主要以最具代表性的农村信用社为例,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方法对利润效率和成本效率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大多数农村信用社的利润效率仅处于中上,同商业银行相比并不具有核心竞争力,但是成本效率的总体水平较高。利润效率和成本效率的共同影响因素主要有产权制度、核心资本充足率、存贷款比率、财政支出占比和地区人均GDP。接下来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进行评价分析,结合上述实证分析,从机构、农户的不同视角进行规范分析,发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兼顾不均衡,接着从理论上探索解析了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内在产生机理。最后是对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成功兼顾模式的借鉴。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政策建议:(1)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包括减少政府行政化外部干预,营造良好外部市场环境、区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范围以及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2)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包括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小额信贷市场以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性金融;(3)创造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从增加农户金融需求和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两方面着手。(4)重视增量改革,培育新兴市场力量。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
(1)界定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的明确含义。迄今为止,我国相关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应承担责任和实现目标的表述较为笼统,学术界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不同的提法有“政策性目标和商业性目标”、“社会责任和经济利益”、“财务可持续目标和三农信贷目标”、“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等等,模糊的界定不利于对农村金融机构社会绩效和目标实现的监管和评估。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尝试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双重目标界定为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并尝试给出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双重目标兼顾的具体含义。
(2)在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程度的实证分析中,在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其一,在对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减贫效应分析中,采用了近似自然随机实验的倾向得分匹配方法(PSM),避免了模型的内生性问题,并将支农贷款对贫困线以下农户的减贫效应和对贫困线以上农户的减贫效应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表明重视这种差别效应更有利于在消除农村贫困过程中金融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其二,在对农村金融机构经济目标实现程度的分析中,首先运用数理模型分析了农村金融机构经济目标的实现能力,然后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方法测算了机构的利润效率和成本效率,最后运用状态空问模型分析了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3)在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产生机理分析中,通过构建博弈模型进行了理论层面的探索与解析,三个模型分别说明了三个问题,分别是服务“三农”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使命、政府干预下农村金融机构不同时期的最优选择有所不同、机构双重目标兼顾失衡的结果导致了高不良贷款率和资金投向非农化。模型的结论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生、发展的历史轨迹相吻合,一定程度上对已有研究有所补充。
本文在梳理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首先界定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及双重目标兼顾的含义,阐述了双重目标兼顾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理论上说明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应同时兼顾双重目标。然后运用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调研数据,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实证分析。其中,在社会目标实现程度的分析中,第一部分支农减贫效应分析中利用我国西部地区11省4976户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将样本农户划分为贫困线以上农户和贫困线以下农户,运用Logit模型和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进行对比研究,发现商业性支农贷款对贫困农户的收入增加具有负向作用,对非贫困农户的收入增加影响具有正向作用。同时农户教育背景、政治关系资本、家庭规模和贷款需求构成了农户能否获得贷款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应当实施瞄准性的金融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农户脱贫及脱贫农户致富,同时要注重农户贷款能力的提升。第二部分支农效率分析中,选取2006-2013年我国7家农村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运用基于DEA方法的Malmquist指数分析方法测算支农效率,发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在不断提升,但是缺乏稳定性,支农效率仍有很大的提升和改善空间,另外,各家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变化差别比较大,应根据自身实际做出调整和完善,以有效提高支农效率。在经济目标实现程度的分析中,主要以最具代表性的农村信用社为例,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方法对利润效率和成本效率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大多数农村信用社的利润效率仅处于中上,同商业银行相比并不具有核心竞争力,但是成本效率的总体水平较高。利润效率和成本效率的共同影响因素主要有产权制度、核心资本充足率、存贷款比率、财政支出占比和地区人均GDP。接下来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进行评价分析,结合上述实证分析,从机构、农户的不同视角进行规范分析,发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兼顾不均衡,接着从理论上探索解析了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内在产生机理。最后是对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成功兼顾模式的借鉴。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政策建议:(1)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包括减少政府行政化外部干预,营造良好外部市场环境、区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范围以及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2)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包括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小额信贷市场以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性金融;(3)创造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从增加农户金融需求和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两方面着手。(4)重视增量改革,培育新兴市场力量。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
(1)界定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的明确含义。迄今为止,我国相关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应承担责任和实现目标的表述较为笼统,学术界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不同的提法有“政策性目标和商业性目标”、“社会责任和经济利益”、“财务可持续目标和三农信贷目标”、“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等等,模糊的界定不利于对农村金融机构社会绩效和目标实现的监管和评估。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尝试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双重目标界定为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并尝试给出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双重目标兼顾的具体含义。
(2)在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程度的实证分析中,在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其一,在对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减贫效应分析中,采用了近似自然随机实验的倾向得分匹配方法(PSM),避免了模型的内生性问题,并将支农贷款对贫困线以下农户的减贫效应和对贫困线以上农户的减贫效应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表明重视这种差别效应更有利于在消除农村贫困过程中金融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其二,在对农村金融机构经济目标实现程度的分析中,首先运用数理模型分析了农村金融机构经济目标的实现能力,然后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方法测算了机构的利润效率和成本效率,最后运用状态空问模型分析了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3)在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产生机理分析中,通过构建博弈模型进行了理论层面的探索与解析,三个模型分别说明了三个问题,分别是服务“三农”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使命、政府干预下农村金融机构不同时期的最优选择有所不同、机构双重目标兼顾失衡的结果导致了高不良贷款率和资金投向非农化。模型的结论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生、发展的历史轨迹相吻合,一定程度上对已有研究有所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