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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定理在一系列完美假定的基础上得出融资结构与企业价值无关的结论。然而现实和理论的发展却证实:融资结构的选择与公司治理结构紧密相关,企业采用不同的融资工具必然会形成不同的融资结构和企业治理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企业治理结构呈现出股权和债权共同决定的特征。企业的融资结构问题已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因素,二者对企业绩效有显著影响。
实践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形成了两种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英美模式和日德模式。日本企业关系型的间接融资、高负债、主银行制与法人间相互持股形成了日本银行对企业的“相机治理”与内部人控制:美国企业的直接融资、低负债、股本为主且股权高度分散促使美国的公司治理主要通过外部市场实现。日、美两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实践表明,无论以股权机制为主还是以债权机制为主,明晰而确定的企业产权关系是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前提。
本文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的成因和基本特征,考察了股权机制和债权机制在我国国有企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对国有企业“债转股”改革进行了评析。在国有企业治理中,不仅股权所有者“缺位”,而且债权所有者也“缺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股权管理和债权管理,权利界限的模糊势必无法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因而作为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的“债转股”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由于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主要是由融资体制决定的,因此融资体制的改革是改善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提高国有企业治理绩效的关键。在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深化融资体制改革、改善融资结构等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