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面对我国小规模农户经营日益显现出来的局限性,以下问题理论研究无法回避:超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能走多远?农业现代化能绕开农业企业化吗?农业企业化在中国真的不可行吗?中国农业企业化应按什么样的路径推行? 本研究针对以上问题,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以农业生产方式理论、企业组织与交易费用及制度变迁理论、农业现代化及产业组织理论等为理论依据,以农业微观经营主体企业化改造为主线,运用规范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研究、归纳与演绎研究以及比较研究及系统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中国农业企业化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在对农业、农户、政策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作出农民经济理性、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政府追求公众利益目标及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的假设基础上,对农业企业化一般规定性进行了分析,构建了一个基本研究框架;以中国国情为依据,对中国农业企业化进行了特别规定;对中国农业企业化必要性及条件进行了分析;在以上研究基础上,对中国农业企业化目标、模式、发展阶段及政策选择等进行了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 1.通过对企业起源的考察后认为,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节约市场交易成本而产生的经济组织,它具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和行为特征。农业企业化是使农业微观经营主体逐步按照企业特点与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调整以及提高农业微观主体经营效率和效益的客观要求。农业企业化推行及其进程除受前提条件、基础条件及农业企业化主体主观意愿等因素影响外,还受农业企业化制度变迁速度、企业化模式及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2.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本研究对中国农业企业化作了特别规定,以“农业企业化经营组织”概念取代“农业企业”概念,把农业企业化经营组织界定为包括企业化经营农户、农业准企业、农业企业等一切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把农业企业化分离为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组织形式企业化和经营行为企业化两条线索。同时,对农业企业化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农业企业化经营与农业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化与农业产业化、农业企业化与农业现代化等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3.通过对中国小规模农户的深入分析,认为中国小规模农户经营表现出明显的组织、行为缺陷及其基础上的效能缺失。推行农业企业化可以在保留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创新与完善,以企业化经营组织替代小规模农户经营组织,有效克服其内在组织及经营行为缺陷,改进其效能,因而具有很大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