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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谚云:“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在“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指导思想之下,全国各级法院掀起了“执行风暴”、“执行大会战”、“夜袭老赖”等执行活动,使执结率大幅度提升。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224.6万件,执结210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82.4%、74.4%,执结率为94%。但“任务式”的执行,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实现执行申请人的权益和执结率问题,而往往忽视了对被执行人合法权利的保障。“先拘后执”、超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侵害被执行人合法权利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江苏省高院工作报告指出,全省法院受理执行异议案件11643件、执行复议案件1893件、执行监督案件3207件,同比分别上升57.27%、33.40%和52.50%。这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执行过程中存在侵害执行当事人权利的现象。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对于被执行人权利的保障必须加以重视。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被执行人权利保障的内容和必要性。这一部分阐述了被执行人权利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和以及财产权三个方面。同时,以福建省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江苏省受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执行监督案件的增长为引,阐述被执行人权利保障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我国被执行人权利保障现状评析。这一部分首先阐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得超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最高法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被执行人权利保障的规定。其次,以执行案件为引,论述了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人身自由权、财产权以及隐私权的侵害。第三部分: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对被执行人权利的保障评析及借鉴。这一部分主要是阐述了美国、德国、日本、法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执行制度中对被执行人权利保障的相应规定,如执行财产豁免制度、执行救济制度等,对完善我国被执行人权利保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第四部分:我国被执行人权利保障的完善。这一部分从制定强制执行法、完善执行财产豁免制度、明确侵害被执行人财产的国家赔偿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引入律师参与执行程序、规范执行直播与拘传拘留措施的使用以及构建“财产调查员”制度七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完善我国对被执行人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