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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种遏制刑讯逼供,规范侦查讯问过程的制度——录音录像制度,取得了学术界与实务领域的认可,而且获得了相当程度上好评。此外,录音录像作为一种证据已得到事实上的应用,在法律实务领域广泛得到使用,它不但可以作为法律程序上的合法性证明,也可以作为事实性证明。然而,已有的成绩只是一种制度层面上的建设,对于其作用的进一步提升能不能取得实效则还有待进行进一步的积极探索。近些年来,由于冤假错案的逐渐增多,理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开始对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进行热烈争议。同时,以遏制刑讯逼供、规范侦查行为为目的运行的录音录像制度越来越受人们的重视。虽然我国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了讯问录音录像制度,法条也明确规定了录音录像制度的适用范围,但实质上,由于立法规定具有抽象、笼统的特点,因此录音录像制度在指导司法实践和具体适用上存在很大问题。比如我国立法并未明确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等相关问题,引起司法实践中做法不统一、争议源源不断。本文希望通过对侦查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能力进行研究,最终实现讯问录音录像材料证明案件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的价值。侦查讯问录音录像资料是否可以作为一种刑事诉讼证据,这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探讨的话题,并且对于这一证据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进行适用,目前尚存在大量的争议。比如说:录音录像具有何种证据属性,如何对这一证据进行录制、示证以及审查,这一制度的具体功能为何等问题上都有不同意见。上述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对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国内外司法环境中的异同之处,而且分析的重点在技术性的各项规范,结论一般指向于发现国内该制度存在的欠缺,然而对于制度整体性引入的可行性却缺少研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目前相关的研究还只是学术性的,过于侧重理论上的分析。诚然,由于这一制度在国内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多的落实,也有部分研究者开始对它的功能与效果作了一定的探讨,即在研究方向上有了重要的转换,重点转到了实际效能之上。然而,这类研究目前较少,而且大多停留在对现状的描述等较浅的层次上,还需要有更深入的分析与探讨。此外对于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预期与现实效果之间的落差,目前也鲜有研究者专门加以论述。本文论述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主要介绍选择该题目的意义和背景、介绍录音录像制度在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与独特的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论述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的证据能力,重点讲述了国外对于同步录音录像应当具有的证明能力的各种观点以及国内学术界在这方面的探讨,最后对于其证据能力所适用的排除原则给予深入探讨,分析了特定情形下的可采性原则以及存在异议情况下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应绝对排除的观点。第三部分,论述录音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所存在的问题,重点从法律规定不完善、录制程序不规范、司法审查力度不足以及录音录像设备不完善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增强侦查讯问录音录像作为证据的适用性的建议,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规定明确化、完善录音录像操作规范确保证据有效性、建立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对硬件保障设施。为了进一步推进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运行,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关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讯问录音录像证据的研究,其内容十分庞大和复杂,包括证据属性、证据能力、证明力等各个方面,但笔者的相关司法理论和实务水平有限,还不能完美地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研究。笔者只是希望通过本论文,对于该制度在实践运行上和理论研究上能够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