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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的困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是行动个体理性行为的非合作博弈结果。在公共问题日益增生的社会中,在个体逐利行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系中,围绕公共事务的管理,往往会出现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不一致、公共事物得不到关怀的悲剧性结果。如何由集体行动的困境走向集体行动的帕累托改进,是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学者长期致力探讨的重大问题。从已有的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思路看,无论是政府模型,私有化模型,还是自治模型,都各在一定范围内有效,但同时又都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导致目前集体行动研究困境和模型简化且常被极端化的一个核心原因是:由于集体行动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性,最初人们往往从对该现象的简单描述直接进入分析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而在事实上忽视了对造成这些问题的更深层的原因分析。鉴于此,本文认为应当以制度、结构、人和物四大因素为切入点,系统分析造成集体行动困境的深层原因。怎样走出集体行动的困境?本文引入多中心治理、参与式治理和授能政府等理论,结合公民社会兴起和社会权力呈现多元化趋势的现实,提出构建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三维框架下对公共事务的多元协作治理机制。在该机制中,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三大基本主体的作用,寻求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均衡点,以使博弈各方的利益得到认定和保证,并有效地克服单一靠市场或政府带来的对公共事务进行治理的不足。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三者可以根据各自的定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之间展开良性竞争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从而实现对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多元协作治理机制并不排斥政府的主导地位。作为社会公众和公共利益的代表的政府在规范多元主体的行为、引导市场与社会健康发展及协调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目前在公共事务的多元协作治理机制中,政府仍然应占据主中心的地位。在强调硬性制度安排的同时,同样也应该看到社会资本等“软”方案对于解决集体行动难题的重要意义。因此,需要把社会资本作为多元协作治理机制的内源基础,以提高公共事务治理的效率和水平。另外,本文以我国的治水事务为例,尝试将多元协作治理机制初步应用于现实世界,以期增强理论的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