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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已经成为阻碍陕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提升的“瓶颈”。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村稳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基础。税费改革后,农户仍然是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主体,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公共投资的力量减弱,增加了农户的负担。基于此,结合农户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和意愿,研究不同类别的公共产品供给对农户产生的影响,对正确评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果,对提高农村公共产品利用效率以及改善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目标的早日实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从农户需求度和满意度出发,以陕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为研究对象,对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和消费性公共产品进行了理论研究,通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陕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相对消费性公共产品,农户对于各级政府和村庄的基层组织热衷提供的生产性公共产品,感受直接,满意度较强。但是,一方面随着收入的提高,农户更关注的是消费性公共产品的消费效应,而不是生产性公共产品的收入效应。另一方面,随着收入的提高,农户对生产性农村公共产品的满意度逐渐加强,对消费性农村公共产品的满意度逐渐减弱。论文从三个方面来提升陕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首先,通过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表达和供给决策机制,从而满足农村居民的需要,最大限度提高农村居民的满意程度,减轻农村居民的负担;其次,通过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促进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再次,通过建立农村公共产品的监督机制,为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