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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检验《中国公民幸福感量表》对农村居民的适合性;2.了解河南省农村居民的幸福感状况;3.探究河南省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影响因素。方法:采用《中国公民幸福感量表》对南阳、信阳两个地区的农村居民随机发放1218份问卷,使用SPSS 19.0和Lisrel 8.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实际情况选取11名农村居民进行深度访谈。结果:1.《中国公民幸福感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四个分量表的α系数都大于0.9,各维度的α系数都大于0.8,总量表的α系数为0.968,且结构方程模型的拟合指数达到了可接受的标准。2.河南省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总体中等偏上,幸福感总分的平均分为447.26,高于中间值360,各维度的平均分都高于4,并且主观幸福感最低,心理幸福感最高。3.男性比女性更幸福;26~35岁的农村居民幸福感最高;已婚居民的幸福感得分显著高于未婚的;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居民幸福感水平最低,大专文化程度的农村居民幸福感水平最高;健康状况很好的农村居民幸福感显著高于其它的农村居民;在经济水平上,农村居民幸福感水平排列顺序从高到低是:富裕、中等偏上、中等、中等偏下、贫困;在贫富差距上,幸福感水平从高到低排序是:较小、一般、较大、很大;个体工商户和教育医疗工作者的幸福感水平高于务农者、学生;另外,各人口学变量在负性情绪上没有显著差异。结论:1.《中国公民幸福感量表》适用于河南省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测量;2.河南省农村居民幸福感处于中上水平,但还是不容乐观;3.农村居民幸福感在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经济状况、贫富差距和职业上差异显著,在居住方式和居住地上差异不显著。4.影响河南省农村居民幸福感的的主要因素是:物质生活保障、家庭和睦、健康状况、自我价值实现、子女教育与婚恋、婚恋关系、生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