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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自然环境中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于人类的意义不言而喻。而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水资源矛盾更加突出,水事纠纷也更趋繁多复杂。因此,分析水事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为水事纠纷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途径,并力求使每种解决方式协调衔接,对完善我国水事纠纷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领域意义重大。本文运用文本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从环境法的视角对水事纠纷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由一个典型案例引出人们对水事纠纷解决的思考,并归纳了水事纠纷的特征及与其他自然资源纠纷的竞合,运用利益衡量的法学方法论分析水事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其次,分类阐述我国水事纠纷的自行解决、行政解决、诉讼解决三种模式,并评析每种解决模式现存的不足。再次,研究了美国、日本及西班牙等国家水事纠纷解决的特有模式,并提出了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最后,从效率、公正和自由的角度论述三种解决模式的理论基础,提出构建我国水事纠纷的多元解决模式,并将其解决思路应用到文章开始提出的案例中去。本文运用利益衡量的法学方法论解析我国水事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力求为纠纷解决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以效力、公平和自由三大理论为依据,充分阐述多元纠纷解决模式的价值基础;以上述理念为基石,提出建立我国水事纠纷的多元解决模式的构想,就是要求对于纠纷的自行解决模式应该鼓励,对于行政处理模式应该强化,而诉讼手段应该作为最后的选择,以期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