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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研究,是应对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最高额保证这种特殊的保证形式在立法以及实践等方面的特殊性进行研究。最高额保证法律制度自其产生以来,对交易流畅,资金融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最高额保证法律制度如同我国其他的法律制度一样,原则性规定强,内容笼统抽象,因而在实际生活运用中,容易产生争议。本文试用法律视角对最高额保证法律制度予以探讨。最高额保证研究涉及面很宽,笔者在对其进行列举点题的基础上,将关注点更多的放在最高额保证的期间问题和最高额债权限额这两点。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章是对最高额保证的现代法价值进行介绍。首先列举了国外法律制度在最高额保证方面的立法实践,重点放在日本法律制度中的最高额保证立法。接着介绍了我国在最高额保证方面的立法,并和国外立法做了简要的对比分析。最后从最高额保证在社会经济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来指出最高额保证在当今社会的价值,以及对其制度进行研究的意义。
第二章是我国最高额保证制度构造方面的特点。我国法律界对于最高额保证的期间的理解一直都有分歧,是否应该将其详分为最高额保证的存续期间和最高额保证的保证责任期间到现在还有争论,本文倾向于认为存续期间与保证责任期间是两个独立的有着不同意义的期间,就此,笔者对两种观点分别做了详述并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为什么本文观点认为应当区分保证期间,并且对存续期间和保证责任期间具体所指分别做了详细论述。另外,最高额保证的“最高额”具体指什么,以及最高额保证的决算问题都在本章得到阐述。
第三章是对最高额保证的比较研究。一方面,最高额保证属于保证的一种,与普通保证有着相同之处,又有着其作为特殊保证形式与普通保证的不同:另一方面,在《物权法》出台以后,关于最高额抵押的内容,对最高额保证有较大的参考意义,而且同为“最高额”,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又有着相似和相异的比较特性,故笔者将两者放在一起做了一下分析比较。最后,通过比较,引出最高额保证的特殊地位与价值。
第四章是对我国最高额保证担保适用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在哪些合同中适用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形式,在具体的合同中又该注意哪些方面,都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在此,笔者以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为例,就最高额保证合同内容所要注意的方面做了阐述。最高额保证决算后的实际债权额并不一定就是“最高额”,因此最高额保证的实际债权额如何确定也是最高额保证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也是本文所着重关注的部分。本章的最后一部分对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变更与消灭可能的情况做了列举。
结束语部分是对全文做了简短的总结。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最高额保证制度的设立对于推动民商事活动的活跃和保证其安全无疑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最高额保证制度也存在有一些不足之处,就此笔者对我国最高额保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