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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一种介于政府、市场与企业之间的新型社会经济组织和企业发展平台,已经成为当今各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的主要形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仅具有经济意义和文化意义,更重要的是其具有政治意义。然而,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面临着产业关联效应松散、人才紧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知识产业保护体系弱化等一系列的问题和困境。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观察和研究这些制约和影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问题与困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行为的介入,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不同的阶段充当着不同的角色,为园区提供着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必要的公共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中的政府不仅应该追求自身行为在职能、权力、规模与责任方面的“有限性”,而且应当追求在技术效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与制度效率方面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实现从“有限政府”向“有效政府”的转变。杭州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繁荣的“全国文化创意中心”,“10+X”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模式已经成为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杭州市各级政府已经成为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助推器”。本文基于有限政府理论的基本观点,结合政治学、管理学与政策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通过实地调研和考察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践,较为全面地分析了杭州市各级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中的职能、权力、规模与责任,概括和总结了“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中的政府是有限政府”的基本结论;并从技术效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与制度效率三个层面进一步论证了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得出了“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中的政府尚不是有效政府”的新观点;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实现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中政府行为的有限性向有效性转变的措施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