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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教育与宗教相分离”,这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原则。作为传统教育的寺院教育与作为现代教育的学校教育之间的互补合作,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也必然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是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两种教育形态。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催生了现代学校教育,传统教育在现代社会中显得格格不入,人们视学校教育为教育的代名词,忽视了传统教育的存在及其价值。传统与现代的人为隔立,导致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之间也出现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传统社会接受传统教育,现代社会接受现代教育”是人们最普遍的逻辑;“传统教育守旧落后,现代教育开放先进”是人们流行的观念,对学校教育的异常重视与对传统教育的决然抛弃形成鲜明对比。通过藏区的个案研究,证明现代学校教育在促进人与社会发展中存在有限性,而传统教育在现代社会中仍然有一定价值,可以弥补现代学校教育的不足,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人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寺院教育是藏族一种古老的传统教育形式,至今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历史上,寺院曾经是藏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艺术中心,寺院教育也成为当时唯一的教育事业,在藏族教育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现代社会,尽管学校教育逐渐普及并成为藏区最主要的教育形式,但寺院教育仍然活跃在藏族社会并焕发生命力,寺院教育在维护藏族社会内部秩序、完整传承藏族传统文化、道德教育三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学校教育介入藏区后,不断得到普及和提高,成为藏区最主要的教育形式,担负起推动藏区社会发展和培养藏族人才的重任,然而学校教育在藏族社会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它不能完整的传承藏族传统文化、在道德教育方面有弱化的倾向、培养的人都远离了藏族社会,这是学校教育不适应民族地区的具体体现。但是,藏区学校教育有局限、寺院教育在当今社会仍有价值,这不能成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的理由,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有现实需求。学校教育在传承藏族文化、道德教育和培养本土人才方面不尽如人意,寺院教育恰恰在这三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寺院教育可以补充学校教育的缺陷;而寺院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培养现代化人才方面有局限性,学校教育在这三个方面也恰恰产生积极影响,学校教育对寺院教育的补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小寺院教育的消极作用,使寺院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是藏区人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改善民生的诉求,二者的互补合作非常必要。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相补充不仅有必要,而且可行。在理论上,教育是一个体系,不仅仅是学校教育,还包含其他教育形式,人的一生都要接受多种形式的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对人施加教育影响。而且传统与现代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也告诉我们,现代教育是在继承和发展传统教育的结果,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有天然的内在合作与统一。寺院教育作为一种宗教教育,看似与学校教育完全对立,然而宗教具有教育性,尤其在道德教育方面的效果最佳,并且宗教知识是一种客观的知识形态,不具有价值倾向性,完全可以让学生学习、了解。在政策上,国家有三级课程管理、宗教事务条例、国家与地方有关鼓励民办教育的法规等政策文件,支持学校开发民族特色课程,鼓励寺院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并办出特色。在人民意愿上,藏族群众、寺院僧人和学校教师都赞同藏族青少年儿童既要学校现代科学知识又要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接受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教育。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既有必要又有可能,在此基础上考察藏区已经存在的互补实践尝试。通过田野考察发现,藏区已经出现了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互补的几种类型,分别是学校教育传承藏族传统文化、寺院教育引入现代文化知识、宗教人士创办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的福利学校。这三种形式是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的初步探索,还很不成熟。通过对现有寺院教育与学校教育互补类型的深入考察,发现存在各种问题,即学校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存在有限性,还有认识上的误区;寺院在引入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上不够积极,即使引入部分现代知识也非常零散,对僧人的影响有限;宗教人士创办的福利学校生存状态堪忧,缺少资金支持,并且在办学上失去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结合的特色,还有人对宗教人士办学有些许担心和疑虑。分析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在观念上没有辩证的看待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将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对立起来;寺院教育自身的封闭性,阻碍现代文化知识进入寺院,僧人不从事生产也就没有学习现代知识的动力;宗教思想根深蒂固,深刻影响藏族群众的观念和民办福利学校的办学理念;政府和社会缺乏对这些民办福利学校应有的关注和帮助。根据产生问题的原因,思考促进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进一步互补的建议,学校方面正确看待藏族传统文化,加强校内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学习,同时需要与家庭、社区合作,更好地让学生了解民族文化;宗教上层人士要积极引导僧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并参与社会生产;政府教育部门和宗教事务部门合作,促进寺院教育的现代转换;地方政府加大对宗教人士办学的政策支持,统战、宗教和教育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企业和个人向民办福利学校提供经济援助。不同部门和机构通力合作,让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的互补形式能够顺利发展,实现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结合,培养现代文化知识和传统文化素养兼具的藏族人才。对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的互补研究,并不只是解决藏区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互补问题,而是以藏区为案例,解决一般意义上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结合问题。在其他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同样有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共存,同样有现代学校教育存在有限性而传统教育依然发挥积极作用的现实,也同样有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互补合作的类型,只是具体情况各异。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研究,它是一个特殊问题,但其中说明的道理却是一个普遍问题,完全可以适用于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