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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机构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逐渐兴起,国际金融市场的投资逐步由个人投资者占主体向由机构投资者主导转变。此后,在欧洲等其他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步入了大规模发展的阶段。毫无疑问,机构投资者正在改变金融市场的结构与行为。在中国,机构投资者也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现如今,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证券市场的作用越发凸显。相应的,对机构投资者的研究也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这其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研究领域,就是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 在历年的研究著述中,几乎各个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都有涉及,然而唯独缺少了一类颇具中国特色的机构投资者—也即政府控股并批准设立的投资机构。这类以证金公司为代表的投资机构,在中国股票市场发挥了类似平准基金的作用。毫无疑问,在本轮股灾愈演愈烈的紧要关头,他们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创新性的去探索,这一类机构投资者持股对股价波动性带来的影响。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和多元线性回归相结合的方法,实证研究了以证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在股市动荡期间(2015年的股灾),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这一类机构投资者确实在股灾期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从长远角度来看,不仅不会增加股价的非理性波动,还会促进所持有公司的股价回归真实价格水平。这与证金公司理性选择投资组合、注重长远效益而非短期收益有关。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股市持续下挫的过程中,有护盘要务在身的证金公司在救市后期,往往很难再进行全面考虑,也开始增持许多业绩不佳的股票。但是,对于这些业绩差的公司,证金公司增持会显著增加这些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很可能会产生“追涨杀跌”的现象,从而使实际价格偏离了真实价值。 结合理论和实证分析,本文建议: 1.为稳定股票市场,证金公司不应过快卖出持有的股票,而应当长期持有,在合适的时间缓慢退出; 2.即使在救市的紧要关头,依然要依据公司的内在价值谨慎挑选投资组合。防止增加业绩差的公司股价的非理性波动; 3.调整二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进一步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使股票市场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