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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所需要的物质,都直接或间接的来源于土地资源。国有土地资源是一国主权的表现,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存亡,是国家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和国家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从计划经济时期的部门分割分散管理、改革开放初期的相对集中管理,到深化改革时期的集中统一管理。但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仍旧存在着深层次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者与国有土地资源所有者等之间的矛盾,土地资源整体质量在下降,粮食安全面临威胁。为了妥善解决国有土地资源管理的上述问题,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实现国有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本文运用文献研读、比较分析、实证研究与归纳的方法,‘综合财政学、管理学、土地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知识,通过对地租理论、产权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相关理论的了解,在总结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初期和深化改革时期的三次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大变革的经验和国有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少、经济高速发展的特殊国情基础上,结合对按中央政府管理权限集中程度不同、处理的关系不同和机构设置不同划分的各种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模式的分析,借鉴日本、韩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国有土地资源管理经验,探讨分析了国有土地资源管理模式向综合管理、管理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管理目的强调保护环境和生态的发展总趋势;指出了目前我国由于各级政府管理权限不清、政策制定过程不合理和不科学、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等原因,导致各部门协调性差,政策难以顺畅实施、难以实施符合国情的土地资源供应政策、粗放经济增长方式的观念没有根本转变等问题;提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应该按照目标明确、相互制衡、符合国情、权责利一致等原则进行深化改革;提出了实施多级委托代理的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分离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权、监督权与经营权等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