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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个大陆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海洋国家,自近代世界海通大道开通以后,海洋经济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论文试图突破以往从政治角度对督抚群体进行研究的局限,以海洋社会经济为视角,把清代前期东南督抚群体放在世界海洋发展趋势和清代前期中央政府海洋政策的大背景上,将督抚群体放在海疆社会发展的具体历史进程之中进行考察,分析东南督抚与海疆社会发展的互动过程中官方与民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探讨东南海疆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外机制。
论文主体分四个部分进行研究:
首先、从整体上对清代前期的督抚群体进行考察,通过对官制设置及演变的宏观历史叙述和对具体人员的微观分析,理清了督抚与海疆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次、通过论述东南督抚对海洋社会的认识,阐明了督抚在酝酿和制订海疆政策中的作用及影响,并深入探讨东南督抚执行海疆政策的情况;再次、通过分析在处理海洋贸易等事务过程之中东南督抚之间、东南督抚与其他地区督抚之间的合作和矛盾的关系,弄清了东南督抚矛盾关系的根源;复次、通过考察东南督抚对海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思维和行为的变化,探讨了东南督抚与海疆社会经济秩序之间的关系,剖析并理清出海疆社会发展进程中官方与民间之间的关系。
论文结论部分指出,从政府对东南督抚人员的选派和海疆社会对海洋政策的重大影响上,可以看出清代前期是从全局对海疆社会进行治理的。东南督抚与海疆社会管理的互动关系,成为影响海洋经济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论文通过对东南督抚与海疆社会管理之间关系的研究,既重点展示了东南督抚与海疆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又关注到官方和民间的各种因素在海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总的来看,清代前期东南督抚虽然权力有限,但是通过协调各方关系,所以在建设和维护区域社会经济主体利益上依然能施加重要的作用,这一点表明:在政治统一的国家中,允许并促进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的发展是推进整个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