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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我国的民主法治得到了不断完善,城市法治建设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在中国共产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成为主要会议内容之一,这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法治问题的重视和关注,也预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将成为指导思想。在我国法治建设和法治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辉煌成果的同时,关于城市法治的量化实证研究也在蓬勃发展,近年来以“城市法治指数”为代表的法治量化研究方法正逐渐走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领域。本文中,笔者首先在引言中简单介绍了几项国内外法治量化评估的研究成果,结合这些成果提出了目前对于该问题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点明了本文试图论证的问题。同时,对法治量化评估、法治评估指标体系、法治指数这三个概念进行了界定,并试图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法治量化评估作为一种法治研究的新方式,其涵盖的范围是最宽泛的,包括法治评估指标体系和法治指数,法治评估指标体系则是进行法治量化的必要前提,而最微观的法治指数是法治量化评估的具体表现形式。文章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由于法治量化评估这一概念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时间尚短,同时对于法治量化评估的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概念缺少明确的界定。本文第一部分侧重对法治量化的概念进行界定,对相关概念“法治评估指标体系”、“法治指数”进行介绍和阐述。第二部分:城市法治量化本土化的必要性;该部分侧重讨论法治量化的必要性以及将其与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即本土化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城市法治量化本土化的可行性分析;该部分侧重于研究法治究竟能否量化,以及在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的基础上,我国能否进行法治量化评估的问题。第四部分:城市法治量化评估应用的实践探索;该部分主要介绍了目前我国法治量化评估应用的实际状况,列举了无锡市法治城市创建评估指标体系作为研究范例,并介绍了该评估体系的特点。在综合分析我国法治量化评估的几项实践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的法治量化评估中出现的几点问题。同时提出了法治量化评估本土化应用的几点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