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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一种社会化与人道化的新型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的对象大多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人员,把他们放到社区,在不脱离家庭、不脱离社会的条件下,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对犯罪人员而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有利于他们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减少逆反心理,在亲情、友情的感化下矫正行为恶习,更好地融入社会。对家庭而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有利于减轻因犯罪人员被监禁给家庭成员带来的心理和生活压力,增强家庭成员帮助犯罪人员悔过自新的主动性,促进家庭和谐。对社会而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性,增强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刑罚轻缓化、刑罚人道化和行刑社会化的发展规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近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起步较晚,还缺乏必要的、科学的、详细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推行开展已有四年之久,至今未出台社区矫正法,司法行政机关仅仅凭借着一份四部门的规章进行刑罚执行,很多现实的问题无法解决,执行起来是责任大于权利。社区矫正工作推行中遇到诸多困难,现在社区矫正工作已进入瓶颈期。因此,研究当前我国社矫工作的困境与对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研究分析社矫工作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希望对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