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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法与判例法作为两大法系的法源,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治的进步,两大法系的交流也日益密切,并且出现了相互借鉴、融合的趋势。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不承认判例的法源地位,而成文法的滞后性和稳定性难以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判例的灵活性和适时性能补充成文法的不足。近年来,判例的重要性引起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重视,并引发了我国是否引进判例制度的争论。本文对我国判例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考察,并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判例制度的构想,希望能对我国判例制度的建立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