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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中心制是企业对内部实行管理控制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促使企业内部各单位用最有效的办法去获得和利用有限的资源,以实现企业的总目标。我国施工企业责任中心制的应用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推行项目法施工开始。我国施工企业自实行项目法施工以来,建立了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目前,在工程实践中,根据项目部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权力配置的不同,通常存在项目部作为利润中心、成本中心或混合中心的不同项目责任中心制形式,不同的项目责任中心制形式与企业的项目权力配置体系密切相关。实践证明没有绝对最优的责权配置体系,只有最适合的。责权配置过小,容易造成项目经理缺乏积极性、创造性,管理效率低;责权配置过大,高层管理者难以实施对项目的监控,影响企业的利益最大化。项目部的责权配置受到企业和项目层面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责任中心制主要研究项目部责权配置体系,弥补了工程项目组织理论和建筑业企业管理理论关于项目部责权配置研究的空白。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大型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中心制进行了系统研究:(1)分析了项目法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承包制和项目责任中心制的相关概念,探讨了项目部权力配置的内涵、界定和测量方法。(2)基于决策成本论和权变理论分别分析了项目部权力配置的影响因素,对基于权变理论总结整理出的16个影响因素进行了小样本调查及探索性因素分析,萃取了3个共同影响影响因素:本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综合影响力和项目部独立承包能力。(3)确定了项目部责任中心定位与经济责任范围测量,从人事主管权、财务与物资管控权、生产经营管理权三个维度对项目部权力进行了界定和测量,基于此,提出了项目部责权关系结构方程模型。(4)通过现场访谈和问卷调查分析,验证了项目部经济责任范围、项目部权力(人事主管权、财务与物资管控权和生产经营管理权)、项目部权力配置共同影响因素(本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综合影响力和项目部独立承包能力)之间影响效应和系数。研究确定了项目部权力在本部项目管理能力与项目部经济责任范围之间、项目部独立承包能力与项目部经济责任范围之间,具有中介效应。(5)研究了企业特征相关要素(企业性质、企业生命周期和企业规模)对项目部责权配置结构关系的调节效应,以及项目特征要素(项目综合影响力)在本部项目管理能力与项目部经济责任范围之间、项目部独立承包能力与项目部经济责任范围之间的调节效应。(6)对项目部责权关系结构方程模型的主效应、中介效应和相关变量调节效应的研究数据进行了总结分析,基于此提出了项目部责权配置的基本准则,并对项目部权力配置和经济责任范围的确定给出了相关建议。最后对项目部经济责任考核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设计了项目部经济责任考核的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