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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是人类面临的恒久课题,也是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要求。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十三五”建设目标之一。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1世纪中叶,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020年末,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已如期实现全部脱贫,中国农村的贫困状况已发生质的变化,相对贫困问题、返贫问题等将成为2020年后贫困治理的重点内容。这些可能出现的新的贫困问题在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可能一直会存在,并且呈现顽固复杂、不断反复等特征。扶贫开发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阶段,工作重心转向相对贫困。农村电商扶贫是互联网时代、数字经济时代反贫困的一种新思维新理念,是新时代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和扶贫开发的创新变革。农村电商扶贫具有发展经济,促进农村产业多元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新产业和服务业态,解决返乡创业、就业,促进脱贫富农、提高人口素质等多方面的作用和内生优势。系统深入探讨贵州农村尤其是偏远民族地区的贫困村、贫困户如何开展电商助力减贫、脱贫致富,打赢脱贫攻坚战,未来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商扶贫宽路径发展,赋能农户,提升农户防止返贫化及“新入贫”的能力,无疑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紧迫命题和现实课题。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基础理论——研究分析——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问题展开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具体而言,先系统梳理国内外已有研究现状,界定本研究的核心概念,阐述本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阐述分析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的必然性。贵州民族地区发展农村电商扶贫既是农村电商发展大势所趋,也是改革现有扶贫开发绩效、提升扶贫开发效率、改变贫困现实的需要。贵州民族地区农村在产品资源、生产成本、消费市场等方面具有发展农村电商扶贫的独特的比较优势。进而,总结分析并创新性提出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的内在机理:生态机理、博弈机理、获益机理。生态机理是指,农村电商扶贫是一个由地方政府、电商企业、贫困农户(农民)等各类相关主体和电商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主体之间、主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影响,共同推动整个系统运行。博弈机理是指,农村电商扶贫生态系统的有序运行,推动各个主体相互博弈,实现利益平衡。获益机理是指,农村电商扶贫通过开源、节流、赋能等途径来增加农户的收入;农户通过直接从事电商、参与电商产业链以及分享电商产业溢出效应而达到增收创收脱贫减贫和赋权赋能,提升获得感、幸福感,促进分配的公平性,提高共同富裕水平。接着,对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进行案例研究,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为典型案例,详细总结和分析印江农村电商扶贫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及启示。在此基础上,梳理分析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的成效和不足。成效主要包括: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电商物流协同发展、市场不断拓展、黔货出山助推扶贫攻坚等,同时也还存在规模体量偏小、形式较为单一、质量有待提升、价格偏高、农民参与度偏低等不足之处。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思想观念滞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人才匮乏、质量追溯建设滞后、品牌建设滞缓等。对此,提出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的发展策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力资本开发、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品牌建设等,从而推进农村电商扶贫持续发展。通过研究,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第一,贵州民族地区开展农村电商扶贫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发展空间巨大。第二,农村电商扶贫运行具有特定的内在机理:生态机理、博弈机理、获益机理。第三,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形成了“一体两翼三融合”的印江经验。印江农村电商在有序推进精准脱贫的同时,拓宽了农村电商发展的路子,促进乡村发展由低层次的“脱贫”向更高层次的“振兴”迈进。第四,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有针对性地推进发展。基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即应围绕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农村电商大数据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农村电商投资支持体系建设来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在未来,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电商扶贫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优势,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巩固和推进主体多元的大减贫格局,创新减贫机制,形成减贫强大合力,推动农村电商扶贫宽路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