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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社会各界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场准入制度作为出租车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核心,是经营者进入行业的首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后续监管的难度和水平,重要性不言而语。“重庆出租车罢工事件”揭开了出租车行业困局面纱的一角,而这样的行业群体性事件并非单独的个案。出租车行业困局暴露了出租车行业监管制度与行业发展状况的不配套,尤其是作为行业法律监管制度核心的市场准入制度的不足,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和梳理。本文从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一般性理论出发,系统介绍了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最后就完善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提出了笔者的一些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出租车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概述。首先对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的相关概念作了简要的介绍;其次,分析了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属性,指出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是带有强烈经济法属性的综合性法律体系;最后,就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简要的阐述。第二部分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体系归纳。首先考察了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其次,对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制机构进行了简单介绍;最后,从经营主体管制,车辆管制、租价管制、数量管制、地域管制五个方面入手,粗略介绍了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框架。第三部分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审视。首先从价值取向上对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进行考察,指出价值取向上的偏差;其次从行业立法的角度考虑,点明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法律体系不完善;第三从市场准入制度内容设计方面思考,分析市场准入制度的不合理;第四则是阐述市场准入制度监管机制的问题。第四部分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第一小节是对西方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整体的概述,并介绍西方出租车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情况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二小节在结合我国具体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改革的建议:首先要改变原来的价值取向,注重效率和公平,兼顾社会责任;其次要清理和完善现行的市场准入法律体系;第三在准入制度设计方面,放松管制,由特许经营向准则主义转变;第四要完善监管制度,以创造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