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主要以柯九思《晚香高节》图为例,探讨元末竹题材绘画在两个民族间的赠受关系,及其所反映的问题。有元时代,竹题材绘画异常繁荣,尤其在文人间极其流行,文人们取“竹有节”之意,是“全德君子”,画它又可以复北宋苏轼之古。藉由竹题材绘画的普遍性,以之为媒介的赠受关系亦随处可见。当赠受双方都是汉族文人时,双方基于共同的文化立场,以大家都认可并且习以为常的方式,赠送双方都能读懂的竹图。这种交换有时候非常泛化,流于一般的应谢酬答。而当赠受的其中一方是非汉族人士的时候,问题出现了。第一,竹题材绘画对于蒙元时期的许多非汉民族来说,并非其文化中固有的内容,尤其对于北方的蒙古、畏兀儿、回回等族。他们对竹题材的接受度如何?赠送的行为是否伴随着意思的正确传递?第二,蒙古、畏兀儿、回回等族,在元为蒙古、色目二等,政治地位高于汉族士人,尤其南宋故地的汉族人地位更为低下,那么赠受双方间就有一个不平等的大前提。至顺二年,柯九思画《晚香高节》给正臣。史料表明,正臣名叫阿鲁辉,籍高昌,畏兀儿人,在元属于色目一等,任职秘书监,时正三品。在这里,不仅赠受双方族属不同,地位不等,且赠画人在政治上处于一个敏感时期,要藉由此图传达给受画人一个复杂且难以明言的意思。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身为色目的正臣的汉化程度,以及他一直以来与柯九思之间极其标准的文人化的交往方式,使我不得不对元末多族士人间的互动展开讨论,他们之间是否已然生成了一个有共同的行为模式、共通品德信仰的多族士人圈呢?另外,《晚香高节》不是一个个例,这种异族间的竹图赠受关系还可列举若干。那么,重要的是,竹题材绘画作为一种汉族文人惯用的“社交语汇”在新的多族赠受模式下,是否有了新的意义?本文认为:汉族文人借由竹图表明其立场与身份,试探对方对自己及对汉文化的认同,当对方接受送来的竹图,并对之做出回应时,这种认同的存在便被确认了。竹题材绘画作为汉族文人特定的“社交语汇”有一定的文化范式和传情规则,当一个异族,不论是蒙古还是色目,要参与进来时,都必须放低身价,只有在充分认同和学习掌握这种“社交语汇”及其相应的社交模式的情况下,这个赠受关系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