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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现代汉语中的一个高频词,因而是一个研究热点。本文从“都”的实际应用角度出发,对“都”的用法做了梳理与总结,并在“都”的语义指向分析和指向原则的问题上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本文主体可分为四个部分。本文的第一章是绪论部分,分析了选题的意义,概括并总结了研究的现状。对“都”义项数量和“都”的语义指向及其量化特征的研究进行了系统性地总结,并进行了综述。 论文的第二部分从句法限制和语义语用限制两个方面来论述“都”的选择限制。句法方面,概括了“都”的基本句法框架,指出“都”可以与复数性成分和疑问成分相关联;在语义和语用方面,“都”要求与之相关联的NP必须是复数性的、可分解的、主观大量的、有指或定指的;而VP必须是有界的,与单数NP共现的VP语义上必须是可持续的、可重复的,在“一+量+名”这种比较特殊的句子结构中,还要求句子中与“都”共现的VP必须是动作动词。 论文的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都”语义指向的结构模式,首先按照语法和语义语用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对“都”的语义指向类型进行分类;然后厘清了“语义指向”的概念,并结合“都”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定了“都”的语义指向的基本结构模式------前指、后指和兼指这三大类。主要分析了“对N”的句子中“都”的位置的问题、“把”字句和“被”字句中“都”的语义指向问题;并把“都”的后指类型分为疑问代词和非疑问代词两大类。 第四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提出了关于“都”的语义指向的三条基本原则,分别是“前指原则”、“近距离优先原则”和“指向焦点原则”。“前指原则”主要应用于一般的简单句中(不含表疑问的疑问词和焦点),这也是在确定“都”字句中“都”字语义指向对象时最先使用的一个原则,并从“都”语法化的过程中找到了“都”前指的历时依据。“近距离优先原则”和“指向焦点原则”在分析“都”的语义指向问题时经常一起使用。“近距离优先原则”从语言的深层结构出发,指出如果在一定范围内,如果有两个复数性成分出现,且他们都C—统制“都”,那么与“都”位置较近的最可能是“都”的语义指向对象。“指向焦点原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都”可能指向具有复数义的焦点成分。一个句子中可能同时存在多个焦点,这些焦点遵循一定的等级序列。一般来说,疑问成分优先于对比焦点,对比焦点优先于语义焦点。然后分析了“都”后指的情况,认为“都”可以后指表疑问的疑问代词和非疑问代词,并从焦点的角度找到了理论依据。在应用以上这些原则出现冲突,解决冲突的方式就是给句子增加语用前提。通过这种方式,能行之有效地解决各原则的冲突问题。 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结语,对本文的内容进行总结,并指出了研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