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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问卷调查法、层次分析法,通过现场参与2017、2018长春国际马拉松赛、2017、2018吉林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2018吉林省第18届运动会田径比赛(青少年组、高校组)等赛事执裁工作,期间共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吉林省田径裁判员队伍现状进行调查,二是邀请了吉林省范围内田径界专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影响吉林省田径裁判队伍建设的指标体系进行建构。研究发现:1、吉林省近几年并无实质性田径协会,近5-6年未举办过田径裁判员培训学习班,流失了大量专业性人才。同时裁判员的考核、选拔制度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到位2、地域分布不均匀,性别结构比例失调。国家级、国家一级田径裁判员大多主要分布在吉林省长春市,英语水平、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使用先进仪器设备的能力需要加强3、吉林省裁判员对于裁判理论业务学习钻研不够,理论应与实践相结合,应加强理论学术研究4、吉林省承担国家级比赛少,导致吉林省田径裁判员执裁大型比赛机会较少,同时外出观摩、进修机会少,限制了裁判员自身的发展5、裁判岗位“终身制”,田赛的裁判员永远负责田赛,径赛裁判员永远负责径赛,无法做到岗位交叉流动学习6、公平公正危机,“小团体”模式7、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影响吉林省田径裁判队伍建设的指标体系进行权重排序其中二级指标权重排序为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三级指标中业务水平类权重排序为精通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对田径竞赛规则修订的内容及时关注等。职业道德类权重排序为廉洁奉公、洁身自好等。身体素质类权重排序为能够胜任持续高强度的执裁工作、对恶劣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等。心理素质类权重排序为注意力集中,拥有自信心等针对吉林省田径裁判员的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着力加强对吉林省田径裁判员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2、加大对劣势地区裁判员的培养力度,合理分配其比例3、努力提高田径裁判员英语水平以及使用计算机及先进仪器设备的能力4、努力提升田径裁判员自身理论水平,多鼓励裁判员参与学术方面研究,并多与其他省市裁判员沟通交流,增强裁判员视野,使裁判员及时掌握最新资料,有利于自身水平的提升5、激励田径裁判员“轮岗”做到“一专多能”6、在裁判员选派方面应多给予年轻人且参与裁判任务少的裁判员机会,补充有生力量,避免“小团体”模式7、吉林省田径裁判员的选拔与培养应着重从田径裁判员业务能力的培养、职业道德的构造这两方面为切入点,多开展竞赛规则提高培训班,职业道德类宣讲班等。